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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事会议修法正反意见对立  专家建议强化分流、纳第三方机制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4日举行公听会,与会团体等针对校事会议是否废除或保留意见分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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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11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校事会议机制衍生滥诉问题,教育部日前预告相关修法草案,包含确立分流机制,删除匿名检举并增订“辅佐人”机制等,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4日举行公听会,与会的教师团体、家长团体等针对校事会议是否废除或保留意见分歧;此外,专家团体也建议强化分流、纳入第三方机制等。

教育部日前预告修正《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解聘不续聘停聘或资遣办法》(以下简称解聘办法)及《公立高级中等以下学校教师成绩考核办法》相关条文,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4日召开公听会,邀集教师、家长等相关团体表达意见,提供教育部作为修法考量。

教育部长郑英耀表示,本次修法主要有4个面向,包含建立亲师生沟通预防机制、删除匿名检举、校事会议与一般案件脱钩处理,仅审议涉《教师法》不适任情形的案件,并增订“辅佐人”机制,草案公布后有2周预告期,将广泛搜集各界意见,希望让学校恢复正常教学,也让家长能够放心。

不过,与会教师团体主张废除校事会议,桃园市教师会理事长陈俊裕说,现在的教育环境是投诉大于对话,家长或学生只要动动手指就能启动针对老师的调查程序,而在第一线承受压力的老师能行使的管教行为少之又少,很多认真负责的老师被迫在“坚守教育原则”和“避免惹祸上身”之间挣扎。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副秘书长杨逸飞表示,新版修法版本中将考核办法程序与校事会议扣在一起,明显的叠床架屋,徒增行政程序与调查报告;全教会理事、高雄市教师职业工会副理事长李雅文引述教育部数据指出,去年4月至今年5月间仅3.3%案为停解聘案,显示现行制度有高误杀率及耗损,须精准处理才能有效处理滥诉,情节轻微案件应回归考核会。

与会的家长团体、民间团体则多支持保留校事会议机制,传胜律师事务所律师吕丹琪指出,针对不适任教师仍需要有处理调查程序,重点是如何定位校事会议在学校的功能以及启动条件、受理程序等,老师面对调查是否有所保障等,她也建议,分流可分为受理进校事、受理进考核、不受理等3类决定。

针对分流,国教行动联盟常务理事张文昌则建议,应由县市教育主管机关来把关负责受理与分流,他指出,目前的制度是“陷校长于不义”,校长召集会议却不能投票,但结果不论是受理(得罪老师)或不受理(得罪家长),最终都要由校长概括承受责任。将责任上拉至主管机关,才能让校长摆脱“里外不是人”的困境。

教团曾多次诟病校事会议制度造成滥诉及小案大办情形,义谦法律事务所律师翁国彦认为,地方教育局长认为安抚家长的最好手段就是召开校事会议,学校不启动调查就会被退回,导致大案、小案都被绞进去处理,看似中立客观,却引发巨大行政成本,他建议限制主管机关权力、慎用退回机制,并完善审议会透明度。

人本教育基金会执行长冯乔兰表示,校事会议的委员组成应包含调查人才库成员,而长远来看应设立第三方处理制度,才能在公正、透明、伦理、保障四面向有本质上进展,并可提升效率。

责任编辑:晓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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