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14日三读通过修正《环评法》、《发展观光条例》、《地质法》部分条文,加严规范太阳能光电设置。台湾科技媒体中心近日邀请专家学者解析,其中专家表示,光电问题根源是缺乏国土治理架构与土地适宜性规划,而非环评制度不足,盼未来以科学证据作为治理依据或修法方向。
经济部能源署副署长吴志伟指出,我国为出口导向国家,半导体供应链为重要经济支柱,国际客户将绿电使用视为合作必要条件,此次修法恐影响企业履行减碳承诺、削弱我国产品国际市场竞争力、冲击产业出口订单,导致国际大厂降低长期投资台湾意愿。
为降低修法带来的冲击,吴志伟表示,未来将加强屋顶型政策诱因,增加屋顶型设置量来降低冲击,并增加离岸风力,补注再生能源整体设置量。
国立清华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高铭志则说,在此次修法之前,太阳光电发展早已停滞;经济部并未盘点“目前”已开发、申请设置中的光电设施,架设地点位于本次修法范围的比例,也无提供更多评估光电发展会受修法影响资料佐证,因此也难以证明此次修法会重创未来太阳光电发展。
高铭志认为,与其说问题是出在环评,倒不如说,真正的问题根源在开发用地取得。国外长年来加速再生能源开发的方式,多以再生能源加速区搭配策略环评,让个别开发案,除便利开发商取得用地,甚至可因已事先有策略环评,所以在个案环评上可以获得加速或豁免。
彰化师范大学地理学系教授王素芬表示,光电冲突的核心,在于缺乏国土治理架构与土地适宜性规划,而非环评制度本身不足;环境影响评估本质上属个案工具,适用于评估单一开发案的直接与局部影响,然而,此次修法实则将环评制度,推向《国土法》暂缓实施后,所需的替代治理工具。
王素芬建议,面对光电与国土治理等跨尺度议题,期望透过科学化的政策支持系统,例如国科会“台湾永续栈”等跨领域整合平台,能为复杂的争议累积理论基础与科学证据,作为治理依据或修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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