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1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高雄报导)高雄一名徐中年男子经常到凤山区大东湿地公园运动,但他却因天气炎热赤裸上身,其他民众认为有碍观瞻频向志工队反映,经志工队苦劝无果,报警处理。警方首次到场时,将徐男劝离,但他3日又再度于公园内打赤膊,高市府公园处依《自治条例》开出2千元罚单。
大东公园志工队指出,这名徐男经常到大东湿地公园运动,但他都会赤裸上身,有民众认为公园内也有很多女性、小孩,徐男的行为非常不雅观,妨害善良风俗,大家看了会害怕。志工队多次劝说徐男,但对方却置之不理,只好报警处理;警方首次到场时,徐男辩称因天气太热才会打赤膊,因当场劝离而未依《社会秩序维护法》裁罚。
然而,徐男并未记取经验,3日依然故我在公园打赤膊,经高市府工务局公园处认定,徐男行为已影响民众在公园的休憩品质,依据《高雄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依次开出2张1千元罚单,合计开罚2千元,成为全台因打赤膊运动而被开罚的首例。
高市府工务局指出,依《高雄市公园管理自治条例》第20条规定,在公园内赤身露体,经制止或命其离开而不从者,可处1千元以上、6前元以下罚锾,仍有不从者得按次处罚。警方也表示,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3条规定,于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任意裸体或为放荡之姿势,而有妨害善良风俗,不听劝阻者,最高可处罚锾6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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