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天复活条款、党政军条款 交委会送朝野协商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逐条审查《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71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5年12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逐条审查《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仅通过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电视分公司执照年限从现行6年延长为9年等部分条文;外界关注的中天及党政军条款,会中无法取得共识,召委洪孟楷宣布,保留送朝野协商。对此,NCC强调,不应因个案而立法,影响社会秩序。

立院交委会今天逐条审查卫广法修正草案,NCC代理主委陈崇树列席。
立院交委会今天逐条审查卫广法修正草案,NCC代理主委陈崇树列席。(宋碧龙/大纪元)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逐条审查《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逐条审查《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宋碧龙/大纪元)

国民党团日前于立法院会将党团版本《卫星广播电视法》修正草案迳付二读,外界关注未来若三读通过,中天可望复台。对此,国民党立委罗智强表示,迳付二读版本暂时不会审,所以修法进程将会以委员会版本为主。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22日就《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进行逐条审查,会中通过由国民党立委罗智强等人提案明定“捍卫新闻自由”为该法宗旨,新增新闻频道定义,指专以制播新闻、财经新闻等节目为主要内容之频道,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及境外卫星电视分公司执照年限从现行6年延长为9年。

另外,为避免卫星广播电视事业变更申请案审理期间长期处于未定状态,影响申请人权益,有碍媒体市场竞争及发展,通过国民党立委翁晓玲等人提案,增订主管机关应于3个月内完成变更设立登记事项审查,必要时得延长3个月,并以一次为限。

国民党立委陈雪生、翁晓玲等人提案,主张松绑“党政军条款”,建议间接持股比例放宽至10%、删除针对党政军直接或间接投资等罚则;此外,被外界称为“中天条款”的部分条文,提案委员罗智强等人也提出修正动议。

草案内容除遭注销执照的业者若提起诉愿或行政诉讼,在判决确定前执照继续有效,且效力溯及既往,适用于争讼中案件外,另增订废止许可或注销执照之行政处分经撤销、废止或因其他原因失其效力后,主管机关对于受评鉴人负回复原状及频道位置之义务。

不过,上述条款经会中讨论未达成共识,召委洪孟楷宣布,保留送朝野协商。

针对本次提案,翁晓玲强调,并非为针对特定媒体,而是在中天电视台案例,看见NCC有行政程序瑕疵等争议,因此提出修法,兼顾业者权益,捍卫新闻自由。

民进党立委陈素月则说,捍卫新闻自由是共识,但不应无限上纲,若因制造假新闻等扰乱社会秩序行为,遭NCC处分,业者也可采行政救济的方式维护权益,所有媒体都应该遵守NCC所订定的相关规范,好学生、坏学生若都一样并不公平,不应为特定媒体进行修法,建议维持现行条文比较恰当。

NCC主任秘书黄文哲会后表示,针对本次修法,NCC赞同整体大方向,不过并不赞成针对个案修法,因涉及三权分立问题,既有能循司法院机制处理,就不该让个案前段处分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对社会秩序有所影响。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