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1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的风险管理与安全责任,立法院会23日三读通过《大众捷运法》修正案,规定捷运营运机构应就行车事故及异常事件制订应变计划、资料保存、灾防联系平台及调查配合义务等规定,违反相关规定者,可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锾。
新法明定,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应就行车事故及异常事件订定应变计划,应变计划定期实施演练,并检讨改善。其应变计划的内容与定期及不定期演练情形,地方主管机关得予查核,认为办理不善,应命其限期改善。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应与地方政府间建立灾害防救工作联系平台,定期召开灾防业务联系会议。
另外,鉴于突发事故往往在几分钟内就造成极大伤亡和损害,为维护搭乘捷运旅客的安全,新法也增订,大众捷运系统采用完全独立专用路权且为无人驾驶系统者,营运机构应拟定异物入侵轨道的预警及紧急应变措施;例如轨道侵入侦测预警器、月台紧急停车按钮等预防意外设备。
三读条文也增订,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对从业人员应予紧急应变训练,使其确切了解并确实执行该标准作业程序规则。
此外,为强化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自主安全管理能力,新法规定,营运机构应根据前一年度的行车事故及异常事件检讨结果,于每年第一季结束前,向地方主管机关提出当年度安全管理报告,而报告内容应包括,大众捷运系统营运机构营运的安全理念及目标、行车事故及异常事件的检讨及预防措施等事项。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