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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贩售动物用药品 新北市查获4案开罚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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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12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新北市报导)新北市政府动保处今年接获多起民众检举非法贩售动物用药案,查获4家业者未取得“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却透过网路平台或实体店面违法贩售寄生虫预防药等多种动物用药,依法裁罚4案合计新台币36万元。

新北市动保处表示,根据《动物用药品管理法》规定,所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者皆应向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并经审查合格,才能核发许可证登记营业,无论是网路销售或实体店面,未经许可皆属违法行为。

动保处今年已查获4起违法案件,其中有业者于LINE社群以团购模式刊登广告,贩售“心疥爽”、“硕腾宠爱PLUS(猫)”等动物用药;另有卖家利用脸书粉丝专页,串联LINE社群贩售“滴即乐”、“蚤不到”等药品;亦有民众在网路电商平台iOPEN Mall上刊登“犬新宝”贩售广告。此外,一家实体店面药局未经许可现场贩售动物用药品“壁逃逃-S”。

动保处强调,动物用药品依法不得于网路贩售,且贩卖任何未经核准制造、输入动物用药品的行为皆属违法,可处新台币9万元以上、45万元以下罚锾;若擅自贩卖未经许可制造、输入之动物用伪药及禁药,更将面临6个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

为保障动物用药安全,动保处提醒,饲主务必循领有“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许可证”之合法业者处购买动物用药品,切勿以来路不明的管道购买,并应经由专业兽医师诊断后始得用药;民众应认明动物用药品外包装上的“动物药入字第OOO号”或“动物药制字第OOO号”等许可证字号。合格的动物用药品贩卖业者,依法都必须具备专任药品管理技术人员驻店管理。◇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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