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近来共谍案频传,调查局21日指出,现行查核制度是针对查核对象不同而分查核机制,但尚待精进,包含提列范围不足、欠缺处罚规定、并未纳入财务信用及债务状况等,因此应全面检视核实提列应查核对象、增订处罚规定、查核项目增加财务债信状况、研订增设任职期间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机制。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邀司法院副秘书长王梅英、法务部长郑铭谦等列席专题报告“军事审判专庭(股)之执行现况,并就共谍渗透、机敏资讯泄漏等国安事件及忠诚安全查核机制,提出检讨报告及防制措施”,并备质询。
调查局书面报告指出,现查核制度尚有四点待精进,包含应办理特殊查核公务人员之提列范围不足,以职称为提列依据易有疏漏;受查核人就查核项目违反真实揭露义务欠缺处罚规定;现行查核项目并未纳入财务信用及债务状况;仅于任职前查核,欠缺任职期间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机制。
调查局指出,目前已提列之1328个职务是否已能涵盖所有接密人员?各机关宜全面检视检讨是否应增加提列查核人员,并勿仅以职称身份为依据,应辅以职务接密条件及机敏资讯等级,综合判断提列具真正接密风险人员。
调查局表示,现行办法虽有要求当事人详实填具特殊查核表, 但内容如有虚伪不实,却未有处罚规定,宜比照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增订当事人就自行揭露之查核事项有刻意隐匿、重大虚伪不实或错误情事,处以罚锾之规定。
调查局说,应增订办理特殊查核得调阅当事人之财产总归户、信用卡及贷款等相关财务资讯,以确认其名下有无异常财产状况及是否有无法偿付债务之前例,预警查核对象是否有遭吸收利诱之风险;研订增设任职期间定期及不定期查核机制。
调查局提到,建议受查核人自填之查核表及所附资料,宜由内部单位先行比对机关内部既有资料,进行初步核实后,再送查核,并针对歧异部分,由用人机关内部单位启动访谈机制;参考外国立法,一体纳管政府机关 (构)、公营事业、关键基础设施、行政法人及民间协力者所有接密业务人员。
国安局指出,目前国安法仅针对“发展”组织罪订定相关刑责,至“参与”组织尚未入法,国安局刻与法务部研议,盘点检视相关国安法规,以反制中共对我渗透攻坚,以维护国家安全。
立委王义川指出,请问接密条件及相关资讯内容的定义会设定在哪?调查局长陈白立回应,应该看能够接触到什么样的机密内容,如:受查核者必须被查,但其周边经手公文者并未被查核,这时就应该囊括。
王义川举例,若有部长经常接触国安资讯,但其部长每天回来(家)的时间被清洁人员等相关人员纪录,这该不该讨论?陈白立回应,可以讨论,但这会不会太广,需要思考。
王义川继续举例,立委会收到密件,看完后可能会直接碎掉,也可能叫助理拿去碎掉,这时助理就能看到,该不该规范?陈白立表示,若是立委助理,应由立法院组织法授权订定子法作为执行依据,规范助理是否纳入查核。
立委沈伯洋指出,若助理的查核交给调查局查核,可能会被说怎么能查反对党助理,若交给立法院查是合理的,但立法院没有专长;关于查核内容,目前的办法是针对有无赴中等,但美国的查核项目满多的,有无可能全面盘点?台湾可以把人员分为高中低风险进行盘点。
责任编辑:筱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