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军官士官心理健康韧性,国防部近期预告修正“国军军官士官请假规则”,每年增订3天“身心调适假”,且权责主官不得拒绝;而原先每年累计请慰劳假“7日”的军官、士官得请领慰劳假补助费,则修正为至少“10日”。
国防部自7月14日至28日预告“国军军官士官请假规则”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除了修正产假与陪产假名词、战备整备阶段用语外,还修正攸关军官、士官权益的条文。
国防部说明,为友善职场环境并强化军官、士官心理健康韧性,各级主官应给予所属军官、士官心理健康支持,鼓励其重视心理健康,自我察觉心理不适,找到舒缓压力及照顾身心方式,使其达成心理健康状态后,能够有效投入战训本务。因此参酌公务人员请假规则,增列身心调适假,每年准给3天,并明定权责主官不得拒绝,且不用检附证明。
修正草案增订,志愿役军、士官为调适身心需要,得请身心调适假,每年准给3日,其请假日数均并入事假计算。义务役军、士官为调适身心需要,得请身心调适假,每年准给3日,于其1年内放假之纪念日、节日及例假日调整核给事假。
另一方面,针对现行志愿役军官、士官因为受训,使次年度的慰劳假按比例扣除,修正草案将“受训”改为“在国内外各军事校班或各大专校院受训逾6个月以上”,其次年度慰劳假,按前一在职年度实际任职月数比例核给慰劳假。
同时,对于发放慰劳假补助费的条件,国防部参考公务人员的规定,修正发给慰劳假补助费的条件,从每年至少应实施累计请慰劳假“7日”,修正为“10日”。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