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审计部29日公布113年度中央政府总决算审核报告指出,政府制定公布国防产业发展条例,结合民间力量发展国防产业,但相关事项仍未落实执行或配套规定未尽完备,允宜尽速周延国防产业发展相关配套措施,并务实推展,以逐步坚实自主国防。
审计部表示,政府于2019年制定公布国防产业发展条例,但经查国防部推动产发条例情形,核有四点事项,一、国防部依产发条例授权订颁之列管军品厂商安全查核办法,将得标厂商之下游供应商查核范围限缩为机密工项,且迄无实际办理厂商安全查核案例。
审计部举例,汉翔公司取得勇鹰高教机全系统产制、维修合格证明,勇鹰高教机为机密等级之建案,属查核办法所规范之查核范围,但国防部未对汉翔公司之下游供应商办理安全查核,核与规定未合。
审计部指出,二、国防部工业合作作业机制未能妥善运用政府资源及辅导机制,有效协助合格厂商取得国外原厂认证,国防部自相关补助作业要点实施起至今年3月止,逾3年尚无厂商向国防部提出协助申请。
审计部补充,汉翔公司为依产发条例申请 F-16 型机维修认证合格之厂商,该公司办理 F-16 型机维修中心相关任务,协同国内近30余家厂商,透由经济部工业合作推动小组协助,申请取得30余项国外技术移转等工业合作品项,尚非依作业要点向国防部申请相关协助。
审计部指出,三、截至今年4月8日止,国防部军备局仍未依相关规定明确定义非高机敏性国防科技研发项目范围,及拟订国防科技前瞻需求组相关作业程序,报经国防部核定,并据以盘点非高机敏性国防科技研究及发展重点项目,提供国防科技产业发展审议会,以推动国防科技自主及产业发展等,不利结合产学研单位研发能量强化国防产业支持及升级。
审计部表示,四、国防科技产业发展审议会推动补助产业开发国防装备品项,国防部未依规定先行公告列管军品供厂商申请资格级别认证,以落实国防安全管控,建请行政院督促国防部择列已获列管军品合格认证之厂商作为补助研制之优先对象,并检讨适时办理相关开发项目之列管军品公告作业,俾满足国家安全与整体产业发展之目标。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