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7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简惠敏台湾屏东报导)旭东公司执行经济部“离岸太阳光电系统浮台技术开发计划案”,在丹娜丝台风过境时散落漂流,屏东县政府9日表示,业者没有在县府限期48小时内清除完毕,将依法裁罚及停止旭东公司使用该海域3个月。
屏东县政府指出,经济部核准旭东公司执行计划后,该公司依“近岸海域及公有自然沙滩独占性使用管理办法”向县府申请取得计划作业海域,本次旭东公司散落岸边的浮台结构物因未于期限内清理完毕,县府依同法第16条第1项第3款规定,使用行为对公共通行或公共水域之使用有加重影响之虞,期限届满仍未改善,将裁处旭东公司停止使用3个月,此为最长停止使用期限。
此外,屏东县环保局接获农业处通知后,稽查人员将以最快速度前往现场巡查,一旦发现岸边仍有未清除完毕的浮台结构物,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第2款规定,每件裁处最高罚额新台币6000元,采按件处罚。
至于少数在海上作业范围周边的浮台结构物,由于目前仍有台风过后的西南浪流,将依水利署“海岸防护及环境复育规划参考手册”,待浪高不超出一公尺时,请厂商派作业船舶出海移除。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