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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政院通过职安法修法 增订霸凌防治专章

劳动部。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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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5年08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劳工保障,行政院会28日通过《职安法》修正草案,增订“职场霸凌防治”专章,明订职场霸凌定义。另也提高发生死亡职灾或3人受伤职灾时对雇主的刑责,若发生死亡职灾,最高可裁罚雇主新台币150万元、刑期上限增至5年。

为强化劳工安全卫生保障,行政院会28日通过劳动部拟具的“职业安全卫生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函请立法院审议,这次共修正23条,是从2013年全文修正以来最大幅度调整。

劳动部表示,过去在工程兴建阶段,部分工程业主及营造厂商为获取最大利润,而忽略工安投资,且层层转包导致责任不明,风险多由下包厂商及劳工承担,因此这次修法从源头要求一定规模以上的工程业主,在交付规划、设计及施工时,应事前分析潜在危害,采取预防作为并编列安卫费用。

劳动部说,若工程分别交付不同专业厂商施作,工程业主须指定其中一个厂商负统合管理责任,且各级承揽人也应配合办理承揽管理防灾措施,并加重其安全管理责任。此外,也增列工作场所、设备出租(借)者的危害告知责任,以及明定特定机械操作人员、自营作业者等防灾职责。

此外,这次修法另一重点就是增订“职场霸凌防治”专章,过去职场霸凌界定不易,这次明确职场霸凌定义,过去多以“持续性”作为职场霸凌的认定要件,专章原则上仍以持续性为优先,但针对重大情节言行,则不以持续发生为必要。

劳动部也说,草案要求事业单位应依规模订定不同防治措施并公开揭示,也要强化内部申诉、调查及处理机制,以及提供申诉人协助及保护措施,并应向主管机关通报,同时明定被申诉人为最高负责人时,劳工可向外部提起申诉的处理机制及相关罚则等。

另外,劳动部表示,为遏止不法行为,本次修法提高针对雇主违规的刑事罚刑期、罚金及行政罚锾上限额度。以刑事责任来说,若发生死亡职灾,刑期上限由3年提升至5年,罚金上限由30万元提高为150万元;针对发生3人受伤职灾,刑期上限由1年增至3年,罚金上限也由18万元提高至100万元。

以行政罚来说,若雇主违反安全设施,罚锾上限由30万元增至150万元;违反管理措施的罚锾上限则由15万元提升至75万元。

劳动部说,此外,也强化公众监督,经裁罚者都应公布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罚锾金额、职业灾害发生日期、地点及罹灾人数,督促事业单位落实职场防灾责任。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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