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5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报导)台北市副议长叶林传涉嫌经营欣欣电子游戏场,并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量身订做落日条款,让欣欣电子游戏场取得限制级营业级别证,图利逾314万元。北检29日侦结,依《刑法》意图营利供给赌博场所、《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等罪嫌起诉,并求处从重量刑。

为经营赌博电玩 叶林传阻碍修法、施压
叶林传于2003年指示他人经营“欣欣游乐场”(欣欣电子游戏场),并担任登记负责人,2007年7月至2011年3月间,合计收取达158万元营业收入。叶林传为了在欣欣摆设限制级游戏机台以便经营赌博电玩牟利,命林男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请限制级营业级别证,但遭否准,提起诉讼也败诉。
为此,叶林传见台北市商业处于2015年草拟的“台北市电子游戏场业设置管理自治条例修正草案”,无助于欣欣取得限制级营业级别证,便利用议员职权让议长宣布“暂搁”修正案,后要求退回。
叶林传施压商业处自行忖度应提案放宽对限制级营业级别证申请业者的资格条件。检方说,叶2016年邀请商业处人员至其办公室,提议修正案应增订“落日条款”,使曾提出营业级别证申请遭否准的业者(欣欣电子游戏场即属之)不受限制。但商业处仍维持立场,当场讨论由叶于法规委员会审议时再行提出。
另一方面,叶指示不知情的助理联系菲力电子游戏场业有限公司提出陈情建议函,要求增定“落日条款”。同时,叶持续暂搁修正案,直到菲力公司送陈情函,并被台北市议会法规委员会收受后,叶便未再表示意见而使修正案通过一读,交付审查。
叶也向不知情议员阐述该修正案的不合理,使该议员援用“落日条款”论述。台北市政府产发局长强调,因修法而得提出申请的4家特定业者,虽不受限制,但仍受《儿少法》限制,商业处人员依法规委员会决议,协助于2017年提出该条例第10条文字,经审查通过。
叶利用市议会法案审议的惯例,通过该条例第10条修正案,使原被否准的欣欣电子游戏场取得限制级营业级别证,叶林传违背法令利用职务上权力、机会或方法所图得非法利益至少314万5千元。
叶饰词狡辩、毫无悔意 检方求处重刑
检方强调,叶假为民服务之名,处处为难市府人员,已非民意代表所应有之作为,更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冲突回避法》、《台北市议会组织自治条例》等规定,且考量叶犯后饰词狡辩,毫无悔意,请予从重量刑。◇
责任编辑:林勤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