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台北 报导)中共国台办日前将高检署检察官陈舒怡列为“台独打手帮凶”。对此,台北律师公会12日透过声明表示,中共无权干预我国的司法主权与运作,此举既不具任何法律正当性,对我国司法实务之运作亦不生任何效力,各界应正视司法独立与法治原则作为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核心价值,共同抵制任何侵害我国司法主权之言行。
台北律师公会表示,检察官是代表国家行使犯罪侦查、诉追与执行等职权,其职务之行使,依法享有宪法所保障之外部独立性,并属广义司法权之一环。此一宪政定位,业经司法院释字第325号、第392号及第729号解释明确阐释,为我国宪政秩序之明确共识。
台北律师公会指出,台湾社会历经长期自由化与民主转型,透过民众个案评鉴制度、检察官轮调制度、主任检察官票选制度,以及检察长评鉴等多项制度性改革,已根本性地改变威权时期检察体系之结构因素,确保检察官得以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外力之不当干预。
台北律师公会强调,我国刑事司法制度,系以检察官之检察权、律师之辩护权及法院之审判权,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并相互制衡为核心架构,共同构成正当法律程序之实质内涵。此一制度设计,不仅是人权保障之基石,更是维系司法公正与法治国原则之核心机制,亦为台湾人民于民主宪政秩序下所共同珍视之基本价值。
台北律师公会直言,中共国台办本就无权干预我国的司法主权与运作,其以公开点名并恫吓我国依法执行职务之检察官之方式,意图以域外政治宣示对我国司法从业人员施加寒蝉效应,其心可议。而我国司法主权与司法独立原则本不容质疑,中国国台办此一举动既不具任何法律正当性,对我国司法实务之运作亦不生任何效力。
台北律师公会呼吁,社会各界应正视司法独立与法治原则作为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之核心价值,共同抵制任何侵害我国司法主权之言行,并齐心捍卫我国司法之独立与尊严,支持所有依法执行职务之司法从业人员,免于任何形式之外来政治压力。
责任编辑:晓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