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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被列台獨幫兇 台北律師公會:中共無權干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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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常懷仁台灣台北 報導)中共國台辦日前將高檢署檢察官陳舒怡列為「台獨打手幫凶」。對此,台北律師公會12日透過聲明表示,中共無權干預我國的司法主權與運作,此舉既不具任何法律正當性,對我國司法實務之運作亦不生任何效力,各界應正視司法獨立與法治原則作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共同抵制任何侵害我國司法主權之言行。

台北律師公會表示,檢察官是代表國家行使犯罪偵查、訴追與執行等職權,其職務之行使,依法享有憲法所保障之外部獨立性,並屬廣義司法權之一環。此一憲政定位,業經司法院釋字第325號、第392號及第729號解釋明確闡釋,為我國憲政秩序之明確共識。

台北律師公會指出,台灣社會歷經長期自由化與民主轉型,透過民眾個案評鑑制度、檢察官輪調制度、主任檢察官票選制度,以及檢察長評鑑等多項制度性改革,已根本性地改變威權時期檢察體系之結構因素,確保檢察官得以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政治或其他外力之不當干預。

台北律師公會強調,我國刑事司法制度,係以檢察官之檢察權、律師之辯護權及法院之審判權,各自獨立行使職權並相互制衡為核心架構,共同構成正當法律程序之實質內涵。此一制度設計,不僅是人權保障之基石,更是維繫司法公正與法治國原則之核心機制,亦為臺灣人民於民主憲政秩序下所共同珍視之基本價值。

台北律師公會直言,中共國台辦本就無權干預我國的司法主權與運作,其以公開點名並恫嚇我國依法執行職務之檢察官之方式,意圖以域外政治宣示對我國司法從業人員施加寒蟬效應,其心可議。而我國司法主權與司法獨立原則本不容質疑,中國國台辦此一舉動既不具任何法律正當性,對我國司法實務之運作亦不生任何效力。

台北律師公會呼籲,社會各界應正視司法獨立與法治原則作為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之核心價值,共同抵制任何侵害我國司法主權之言行,並齊心捍衛我國司法之獨立與尊嚴,支持所有依法執行職務之司法從業人員,免於任何形式之外來政治壓力。

責任編輯:曉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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