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1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许嘉桓台湾台北报导)台美关税谈判结果引发热议,中经院院长连贤明近日于脸书发文,从关税税率、投资规模、政府责任、分润机制、执行期程及“232条款”等六大维度进行横向对比,指出台湾与日本、韩国及瑞士相比,在投资弹性与分润自主权上取得显着优势,整体成果优于预期。


连贤明分析,从最受瞩目的关税来看,台湾获15%不叠加税率,在对美贸易顺差前20大国家中属最优级别。这不仅让台湾传统产业首度能与日、韩、欧洲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点竞争,更打破过去关税不平等的僵局。针对影响科技业深远的“232条款”,台湾取得最惠国待遇,他认为,只要台积电等指标企业在美持续投资,输美半导体即可获得豁免,为台湾核心产业注入强心针。
至于外界质疑2,500亿美元民间投资与等额信保金额过高的声音,连贤明提出不同见解表示,若仅以GDP(国内生产毛额)占比或人均投资额衡量并不全面,应考量川普政府最在意的“贸易逆差”。数据显示,台湾对美投资额若除以年度顺差,仅需2年即可抵销要求总额,获利回收效率远高于瑞士的4年、韩国的7年及日本的11年,显示台湾输美商品具备高利润支撑,投资规模实属“中等”。
投资金额不同标准比较。(撷自连贤明脸书)
“台湾模式”展现高度自主
在政府责任与利润分配上,连贤明强调“台湾模式”展现了高度自主性。不同于日、韩需由美国政府指定投资项目,甚至面临利润“九一拆分”的苛刻条件(美方拿九成),台湾协议由民间企业主导投资标的与获利分配,政府仅负责信用保证与基础建设协助。
连贤明表示,在政府担保责任上,台湾仅负担信保,不像日韩还需承诺“政府连带保证”,即民间投资不足时须由公帑补足,必须区分开来。
此外,执行期限的弹性更是此协议的隐形亮点,日本与瑞士被要求必须在川普任内完成投资,韩国则有10年分期压力;台湾因半导体产业特性,并未被明订完成期限。连贤明总结,评价贸易谈判应以“实质内容”与“横向比较”为基准,而非纠结于过去条件。目前看来,台湾在多项关键指标均取得优惠,谈判成果亮眼。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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