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2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美国最高法院裁定美国总统无权依《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课征关税后,美国关税政策迅速转向并重回高度不确定阶段。中经院副研究员李淳23日表示,在全球贸易秩序重新洗牌之际,台美已提前完成签署的双边协议等同于取得启动后续协商的“免排队快速入场卡”,是台湾在动荡局势中管控风险的关键资产。
李淳分析,美国最高法院的判决确立课税权属于国会,形同宣告过去以IEEPA推动的对等关税制度自始失效,但其副作用是让美国经贸政策进入过渡混乱期。由于川普政府仍维持透过关税来缩减贸易逆差与吸引制造业投资的政策方向不变,未来势必改为以不同法律工具轮替操作,“A法不通就换BCDE法”,政策不确定性将成为常态。
李淳表示,目前美方改依《贸易法》第122条款对全球课征15%的进口关税,但该条款仅能实施150天,且适用条件与范围仍存有高度模糊性,并非对等关税的完整替代方案。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301条款与232条款等工具皆须经过调查程序,且有适用范围与期限的限制,未来关税政策可能呈现多法并用,甚至叠加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剧全球贸易的不确定性。
李淳认为,在此背景下,台湾应优先确保既有成果。他建议,政府应将对美投资备忘录(MOU)与台美对等贸易协定(ART)脱钩处理,其中投资MOU涉及台湾企业赴美投资所换取的半导体与高科技产品在232条款下的优惠待遇,应尽速送立法院审查、生效,“先入袋为安”。至于ART部分,由于牵涉美国内部法律调整,短期内未必能完成程序,但政府仍可先向国会与社会说明,为未来快速通过铺路。
李淳进一步指出,在全球各国急于重新与美国协商下,台湾因为已签署协议而取得资讯与对话的先机,战略价值反而提升。
美国对等关税的3项逻辑
另一方面,中经院院长连贤明22日于脸书表示,从制度面分析,美国政府改采122条款的主要目的是迅速“补回”原本对等关税架构。对等关税体系原本包含三项逻辑,包括避免零关税以防洗产地、中国维持最高税率,以及对盟友与非盟友采差别待遇。如今IEEPA失效后,川普必须透过现有法律工具拼凑出类似效果。
连贤明表示,122条款之所以成为首选,在于美国总统可不经听证与调查程序即直接宣布关税措施,但仅能维持150天,之后仍须经过国会同意,所以只是过渡工具。未来美方仍可能同步启动301、232条款,甚至其他贸易调查,以维持谈判杠杆。
连贤明提醒,IEEPA这项工具失效,不代表无法达成政策目标,美国大多依据《贸易法》,针对不公平贸易行为的301条款、以国家安全为由的232条款,以及针对倾销的201条款等,台湾应及早盘点制度与政策、预作准备。◇
责任编辑:晓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