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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婚姻移民系列(2)

从一规则看签证误区:误会也可能变欺诈

从一规则看签证误区:误会也可能变欺诈
婚礼示意图。(Shutterstock)
作者:岳行之 (移民法律实务人士)
2026-02-07 04:15 中港台时间|04-03 13:31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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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2月03日讯】许多外籍人士以旅游或探亲签证(B-2)入境后,与美国公民结婚。

他们往往以为,只要是真爱,申请绿卡理所当然。

但在美国移民法的眼中,问题往往不在“爱”,而在“意图”。

所谓的“90天规则”(The 90-Day Rule),是美国国务院(Department of State)制定的一项内部准则。

它主要用来协助领事官或移民官判断:外籍人士在入境时是否诚实地表明了自己的访美目的。

若一名持短期签证(如旅游、学生、商务等)的人,在入境后90天内从事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例如结婚、申请绿卡或改变身份——移民官就可能推定他在入境时“说谎”,即存在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的问题。

这条规则的核心精神是:“你在签证时说自己只是短期来访,但行为却显示你早就打算留下。”

因此,即使是一场真心的恋爱,只要行为时序“太快”,也可能被误认为欺诈。

何谓“虚假陈述”?

在实务中,许多新移民因为不了解规则而陷入风险。

例如,外籍配偶以旅游签证入境探亲,两人原本只是打算短期相处,但在相处期间感情迅速升温,最终决定结婚。

婚后不久便提交I-130与I-485表格申请绿卡。

在外人眼里,这是一段浪漫的故事;但在移民官眼里,却可能是一场“意图不一致”的行为。

官员会问:

• 你在签证面谈时是否说过“只停留两周”? • 是否表示“无意在美工作或定居”?

若答案是肯定的,而你又在入境后短时间内结婚并申请绿卡,这个落差就可能被视“故意误导”。

USCIS的实务态度

虽然美国移民局(USCIS)并未正式采纳“90天规则”作为固定审查标准,但官员在实际操作上仍会参考。

对于“入境不久”即改变身份的情况,官员会追查当事人在入境前的意图。

若无法提出合理解释,就可能被判定为“虚假陈述”。

过去的行政指引中,若申请人在抵达后30天内结婚并申请绿卡,几乎必然被推定为入境时即有移民意图;若在30至60天之间结婚,虽然仍受怀疑,但可藉具体证据反驳——例如出现了突发情况、感情突变或计划改变。

虽然现行制度不再明文使用“30/60天规则”,但官员的思考逻辑仍延续这个时间轴。

被判“欺诈”的后果

若被认定为虚假陈述,后果极其严重。

这并非单纯拒绝绿卡那么简单,而是被列入永久不准入境(permanent inadmissibility)的黑名单。

换言之,除非能成功申请“困难豁免(Hardship Waiver)”,否则将终身不得在美合法居留。

预防胜于补救

因此,最重要的是“不要误触90天红线”。

若入境时使用短期签证,应明确保持非移民意图,且不要急于结婚或申请绿卡。

若两人真心相爱、确定关系,可选择在出境后由美方提出K-1未婚妻(夫)签证申请,或待签证到期后再以合法途径转换身份。◇

本文仅为一般性移民制度与实务观察之资讯整理,不构成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具体法律建议。实际案件结果须视个别事实与适用法律而定,如涉及个人案件,应咨询合格移民律师。

责任编辑:李仁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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