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常怀仁、梁凯晶报导)台湾民众党不分区立委、陆配李贞秀是否放弃中国国籍,引发关注。行政院长卓荣泰5日说,中华民国的国会议员,要依《国籍法》来认定,是不是具有合法的资格。内政部长刘世芳也重申,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这点全台湾的人都非常清楚。

卓荣泰表示,中华民国的国民都要依照中华民国的法律,中华民国的国会议员更要依照中华民国的法律,一切依《国籍法》的标准来完成认定,是不是具有合法的国会议员的资格。

陆委会:两岸条例只规范参政权

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5日说明,部分人认为陆配参选就任公职应属《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但其实《两岸条例》规范的是陆配参政权,就任公职时要适用《国籍法》,外界应是有所误解。
《两岸条例》仅规定陆配有户籍满10年后可以参选,后续就任公职是要按照《国籍法》规定。《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并未涉及“国籍之认定”,公职人员的国籍问题,只能依据《国籍法》规范。
针对《两岸条例》与《国籍法》的冲突,蓝白两党普遍倾向维护陆配既有权益,认为在未修法前,应尊重《两岸条例》的特别法地位。
民进党强调“国家忠诚义务”,主张公职人员不得拥有双重国籍,应透过修法将两岸关系“法治化”或“正名”,以解决陆配无法放弃对岸国籍的实务困境。
台湾基进党主席王兴焕曾表示,若透过修法让《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凌驾并排除《国籍法》,等同由普通法律重新定义国民身份,恐已超出《宪法增修条文》所授权的范围。
刘世芳:将要求不给密件资料
刘世芳表示,不是霸凌陆配,而是法律规范当选立委须放弃母国国籍,否则会有忠诚问题,会尽量要求内政部不提供李贞秀密件以上等级资料;而李贞秀是否敢对共机扰台表态拒绝,也是现实会碰到的问题。
刘世芳表示,内政部移民署照顾许多陆配,但要浮出台面担任中华民国公职,就必须与其他中华民国国民一样受相同条件规范,因此不要想成是执政党在霸凌,而是法律就这样写,她身为公务员只是依法行政。
沈伯洋:中共法律有情搜义务
民进党立委沈伯洋表示,根据中共《国家情报法》,只要是中国公民,就“必须”协助中共搜集情报。这不是个人选择,而是中共的法律义务。所以,怎么可能让一个依法必须帮中共情搜的人,进入立法院取得国家机密?这跟歧视有何关系?
沈伯洋指出,有人说要回归《两岸条例》,但《两岸条例》处理的是身份取得和参选资格,“就任规则”一律适用《国籍法》,毫无悬念。有人搬出《宪法》说中国不算外国,但《宪法》写的是“固有”疆域而非“故有”疆域,难道解放军可以叫国军吗?他强调,法律底线清清楚楚,只要李贞秀拿不出有效的放弃国籍证明,就是违法就任。立法院长韩国瑜必须依法予以解职,否则就是渎职。
李贞秀吁刘世芳标准一致
李贞秀回应,根据《国家机密法》,刘世芳可以决定哪些内容是机密,但是希望标准一致,而非因为她进入立法院,为了污名化、贴标签的决定。若社宅兴建进度等都被贴以密件标签,人民将无法了解真相,期盼刘世芳以人民福祉为最大考量。

她强调,内政部不尊重中选会、陆委会、立法院,任意曲解法律解释,政府不要再搞意识形态,她会专注立委工作,唯一效忠中华民国。
绿营促民众党换无争议人选
民进党团干事长钟佳滨表示,这不是行政院问题,而是民众党问题,明明李贞秀后面可能有其他较适合、资格较无疑义的人,因此只要民众党提出适合、合法、无争议的人担任立委,就不会引发行政部门的困扰。
媒体人吴子嘉于直播时也直言反对李贞秀当立委,他质疑民众党提名中配的战略动机,并指出不分区立委代表政党大方向,此举并非两面讨好就能解决两岸问题。◇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