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3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常怀仁台湾南投报导)监委叶大华16日表示,南投县日新国中黄师涉体罚及校园性别案件,经调查属实决议解聘。惟该校未于调查期间依法审酌黄师涉案情节予以停聘,南投县政府屡以程序疑义三次退回该校解聘案,严重延宕实体解聘程序,致黄师迄今仍未解聘,侵害受害学生权益,纠正南投县日新国中及南投县政府。
叶大华调查指出,日新国中早于113年8月即由教评会作成“解聘且1年内不得聘任教师”之决议,遭南投县审议会连续3次退件要求该校说明,但这是南投县社会及劳动局长期疏于主动、定期查核辖内人民团体会务运作状态、未善尽监督义务所致。
叶大华表示,南投县政府为解决相关争议,竟令该解聘案搁置迄今,无从回应本案学生蒙受身心伤害、恐惧以及迫于教师权威而配合“花钱求免罚”、“服务黄师私人事务”等诸多反教育之情事,亦征该府平时业务督导之怠失。
叶大华提到,本案遭南投县政府多次退回原因,包括黄师违失行为同时涉及教师法第15条第1项第3款(体罚)与第16条第1项(教学不力或不能胜任工作)之不同解聘事由,教育部未能提供地方学校处理同一教师违失行为涉多重解聘事由明确指导原则,也未建立教师会适法性争议之跨部会协调及处理原则,使学校无所依循,容有不当。
叶大华表示,黄师体罚与违反性平法规定之事证确凿,其性骚六名学生之性别事件业经惩处“一大过处分”在案,体罚事件亦属明确,仅因南投县政府督导不当而尚未完成终局处置审议,延宕至今已有年余,黄师违失行为显有综合评断并从重议处之必要。
叶大华指出,本案凸显日新国中对教师违法管教行为无法有效预防、阻断及处理,南投县政府应督同所属提升教师正向管教知能,强化调查处理机制,以保障学生受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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