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3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立法院23日起并案审查朝野所提的军购特别条例,立委林楚茵表示,蓝白版本表面上支持军购,实际上却设下三项荒谬陷阱,包括把军购型号、数量与金额写死,把授权时间切成一年一签、甚至限缩执行期程,以及另设惩戒条款,恐让军购程序失去弹性,最后变成“看得到吃不到”。
立法院外交及国防委员会与财政委员会23日召开联席会议,审查行政院“强化防卫韧性及不对称战力计划采购特别条例草案”,以及国民党团、民众党团提出版本。行政院版为8年新台币1.25兆元;国民党团版本为“3800亿元+N”;民众党团版本预算上限设为4000亿元。
林楚茵质询时表示,民众党特别条例的草案版本,将军购型号、数量与金额明定过死,一旦遇到汇率波动或价格调整,预算执行就可能出现困难。因为发价书(LOA)并非一般报价单,比较像是提出需求后,再由美方与厂商进一步议约的程序文件,若修法依民众党版本,未来如果军购有新机型出现,是买还是不买?
国防部战规司长黄文启中将回应说,军购须依计划预算制度办理,进入议约程序后才能确认实际内容。他举例,过去采购阿帕契AH-64D Block 2时,到了议约阶段,已出现新机型Block 3,若法条一开始就写死,届时恐怕就得重修条文,才能购得更新型装备。
至于国民党团版本要求在2028年前完成执行,林楚茵表示,台湾面对的是卖方市场,目前甚至还未进入议约阶段,若把期程切碎,国防部是否有办法执行,根本脱离军购实务。
顾立雄回应,若采逐年审查或限缩期程,将增加付款与履约不确定性,甚至衍生违约金、延迟交装与额外费用,对建军备战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另外,对于国民党版草案增列“惩戒规定”,林楚茵质疑,对美军购本就是卖方市场,美方有一定的产制时间与交运期程,若因执行未如预期就究责,究竟是要把国防部官员送惩戒,还是去究责美方厂商?
主计总处副主计长陈慧娟坦言,相关条文未来恐有窒碍难行之处,因为预算执行本来就有既有规范,无需另订条文,否则恐让执行人员未做事就先背上罪名。
林楚茵强调,立法院的职责是审查条例与预算,不是“编预算书”,若蓝白立委这么想编预算,欢迎洽询国军人才招募中心,加入国军行列,一起协助编列国防预算。
责任编辑:晓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