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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在野黨軍購版本藏3陷阱 林楚茵:最終恐看得到吃不到

圖為民進黨立委林楚茵資料照。(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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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立法院23日起併案審查朝野所提的軍購特別條例,立委林楚茵表示,藍白版本表面上支持軍購,實際上卻設下三項荒謬陷阱,包括把軍購型號、數量與金額寫死,把授權時間切成一年一簽、甚至限縮執行期程,以及另設懲戒條款,恐讓軍購程序失去彈性,最後變成「看得到吃不到」。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與財政委員會23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行政院「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以及國民黨團、民眾黨團提出版本。行政院版為8年新台幣1.25兆元;國民黨團版本為「3800億元+N」;民眾黨團版本預算上限設為4000億元。

林楚茵質詢時表示,民眾黨特別條例的草案版本,將軍購型號、數量與金額明定過死,一旦遇到匯率波動或價格調整,預算執行就可能出現困難。因為發價書(LOA)並非一般報價單,比較像是提出需求後,再由美方與廠商進一步議約的程序文件,若修法依民眾黨版本,未來如果軍購有新機型出現,是買還是不買?

國防部戰規司長黃文啟中將回應說,軍購須依計畫預算制度辦理,進入議約程序後才能確認實際內容。他舉例,過去採購阿帕契AH-64D Block 2時,到了議約階段,已出現新機型Block 3,若法條一開始就寫死,屆時恐怕就得重修條文,才能購得更新型裝備。

至於國民黨團版本要求在2028年前完成執行,林楚茵表示,台灣面對的是賣方市場,目前甚至還未進入議約階段,若把期程切碎,國防部是否有辦法執行,根本脫離軍購實務。

顧立雄回應,若採逐年審查或限縮期程,將增加付款與履約不確定性,甚至衍生違約金、延遲交裝與額外費用,對建軍備戰造成嚴重不利影響。

另外,對於國民黨版草案增列「懲戒規定」,林楚茵質疑,對美軍購本就是賣方市場,美方有一定的產製時間與交運期程,若因執行未如預期就究責,究竟是要把國防部官員送懲戒,還是去究責美方廠商?

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陳慧娟坦言,相關條文未來恐有窒礙難行之處,因為預算執行本來就有既有規範,無需另訂條文,否則恐讓執行人員未做事就先背上罪名。

林楚茵強調,立法院的職責是審查條例與預算,不是「編預算書」,若藍白立委這麼想編預算,歡迎洽詢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加入國軍行列,一起協助編列國防預算。

責任編輯:曉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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