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3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台北地方法院26日宣判京华城等案,依贪污等4罪宣判前台北市长、前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应执行17年有期徒刑,褫夺公权6年。北院表示,依柯文哲声请,言词辩论及裁判宣示的录音、录影,今天(31日)公开播送。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京华城容积奖励案等4大案,26日下午一审判决,全案11名被告,其中依贪污治罪条例违背职务收贿罪判处柯文哲13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公益侵占政治献金部分各判刑2年、3年6月;挪用众望基金会款项支付竞办员工薪资背信案判刑2年6月。4罪合并执行17年徒刑,褫夺公权6年。可上诉。
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判刑10年,褫夺公权5年;中国国民党台北市议员应晓薇判刑15年6月,褫夺公权6年;前台北市长办公室主任李文宗判刑4年6月;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判刑2年,褫夺公权1年,缓刑3年。
前台北市工务局局长黄景茂判刑6年6月,褫夺公权3年;前台北市都委会执行秘书邵琇珮判刑1年3月,缓刑3年;前木可公司董事长李文娟判刑2年4月;会计师端木正判刑1年;应晓薇顾问吴顺民、京华城监察人张志澄获判无罪。
柯文哲在案件审理期间,依法院组织法规定,声请就此案言词辩论及裁判宣示所为的录音、录影公开播送。北院合议庭审酌此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为社会瞩目案件等理由,裁准声请。
台北地方法院发布新闻稿,依法院组织法第90条及法庭录音录影公开播送实施办法规定,定于今天上午10时在司法院指定的网站或平台公开播送,网址:https://tpd.judicial.gov.tw/tw/lp-11915-151.html。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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