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4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积电4名前工程师,被控窃取2奈米先进制程核心营业秘密,外流给蚀刻机供应商东京威力科创公司,智慧财产法院27日依违反《国家安全法》、《营业秘密法》等罪,判处2年至10年不等刑期;东京威力罚金1.5亿元、缓刑3年,条件是支付台积电、国库各1亿元、5千万元。
检方起诉指出,从台积电跳槽至东京威力担任行销及产品经理的前工程师陈力铭,为替东京威力争取成为台积电先进制程更多站点设备供应商,自2023年下8月起至隔年5月间,多次请托当时在职的台积电工程师吴秉骏、戈一平帮忙,要求二人以公司笔电登入系统,开启制程或实验结果等关键技术与营业秘密,以手机翻摄后回报东京威力。
检调也查出,另名时任台积电工程师陈韦杰,更曾直接拍摄、重制机密资料传给陈力铭;由陈力铭上传至东京威力的云端硬碟中,而东京威力高阶主管卢怡尹竟于案发后删除资料,涉嫌湮灭证据。检方清查,东京威力硬碟内仍存有台积电“14奈米以下制程之IC制造技术及其关键气体、化学品及设备技术”。此外,检方认定东京威力对陈力铭负有监督责任,追加起诉。
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审酌,陈力铭为求工作表现而犯5案,造成台积电营业秘密可能外流的危险,并危及产业国际竞争力与国家经济安全;考量台积电具状表明东京威力属是其半导体制造设备供应商的在台服务公司,并非竞争对手,营业秘密均未泄漏给东京威力以外的第三方,依一般侵害营业秘密之意图域外使用罪等5罪,判刑10年。
陈韦杰部分,智商法院指出,他擅自重制的营业秘密属于14埃米制程的机密资讯,为台积电半导体制程从“奈米”迈“埃米”时代的先进技术节点,乃延续并保持在全球最先进制程领导地位的关键,因迄今未取得台积电谅解,加上他仅坦承客观事实,依国安营业秘密之意图域外使用罪判刑6年。
此外,吴秉骏、戈一平分别被判刑3年、2年;卢怡尹犯湮灭刑事证据罪,判刑10月,缓刑3年,需支付公库新台币100万元,参加法治教育课程6场次。至于东京威力公司,遭判罚金1.5亿元,法官考量,东京威力承认犯罪,积极配合侦查,并偕同母公司日商东京威力株式会社与台积电达成和解,宣告缓刑3年,条件是支付台积电、国库各1亿元、5千万元。
本案为《国家安全法》有关窃取国家核心关键技术相关条文修法后判决首例。◇
责任编辑:郑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