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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订国安法实施细则 陆委会提醒赴港风险

港府修订国安法实施细则 陆委会提醒赴港风险
中华民国陆委会,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2026-04-09 16:33 中港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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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4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中华民国行政院陆委会表示,因应香港政府近日修订《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及“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提醒国人前往或过境香港前,务必留意当地法令规定及可能风险,注意个人及随身物品安全,以免触法而影响既定行程。

中华民国陆委会发布新闻稿指出,港府于3月23日公告修订“香港国安法”第43条实施细则,增订国安部门可采取之措施及相关罪行与罚则。

依据该细则,警方可要求任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指明人士”提供电子设备的解锁密码或协助解密,如当事人拒绝配合,可处罚款10万港币及1年监禁;提供虚假或误导资讯,则增至罚款50万港币及3年监禁。

另外,海关人员可直接扣押并向法院申请充公具煽动意图物品;针对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之网络讯息,可要求发布者、转载者或任何人,以及平台服务商、主机服务商或网络服务商、受影响平台等,移除相关讯息。

此外,“2025年控烟法例(修订)条例”将于今年4月30日生效,港府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持有电子烟、加热烟及草本烟等产品,如被查获,可处罚款3,000港币,若当事人拒绝配合执法,罚款可增至1万港币。

陆委会强调,港府本次国安法规之修订,使香港的旅游风险再度升高,目前政府对香港之旅游警示,继续维持橙色灯号,建议民众避免非必要之旅行,赴港澳前宜审慎评估前往或过境港澳行程及风险。

相关资讯可参阅陆委会官网设置的“陆港澳紧急服务资讯与旅游警示专区”、“国人赴陆港澳风险专区”、“政府因应‘港版国安法’专区”,并于出发前至陆委会“国人赴陆港澳动态登录”系统(网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进行登录。

倘在港澳期间遇急难事件,可洽陆委会香港办事处(驻地名称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24小时紧急联络电话:852-6143-9012)或陆委会澳门办事处(驻地名称为“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24小时紧急联络电话:853-6687-2557)寻求协助。

责任编辑:叶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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