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18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为强化驾驶人正确观念,交通部公路局持续精进驾照管理制度,18日预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等3项法规,规定未来受到吊销驾照处分3年以上者,必须先完成驾驶训练课程后,才能重新报考驾照,以确保其掌握最新交通法规。新制预计于6月30日正式修正施行。
公路局自去年公布驾照管理新制后,便规划于今年起陆续推动实施。交通部18日预告修正的3项法规,包含《道路交通安全规则》、《受终身不得考领驾驶执照限制重新申请考验办法》以及《民营汽车驾驶人训练机构管理办法》。
根据公路局统计,每年被吊销驾照禁考3年以上者,机车、汽车各约有5千人次。交通部公共运输及监理司表示,此次修法核心是为了配合“驾照管理3策略”中的回训制度,藉由强化违规行为的回训矫正,加严管理吊销重考禁考3年以上者,强制其必须先进入驾训班完成训练。
公共运输及监理司说明,过往被吊销驾照3年以上者,于处分期满后即可直接重新考照,但考量交通法规、规范持续更新、修改,因此修法要求这类驾驶人必须先完成驾训课程才能重新考领,确保其重新上路前已充分学习最新规范。
公共运输及监理司也提醒,修正后,若未依规定完成驾训班课程者就无法取得驾驶执照,违规上路视同无照驾驶,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21条,针对无照驾驶机车者处1万8千元至3万6千元罚锾、无照驾驶汽车者可处3万6千元至6万元罚锾。◇
责任编辑:陈玟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