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5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為強化駕駛人正確觀念,交通部公路局持續精進駕照管理制度,18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等3項法規,規定未來受到吊銷駕照處分3年以上者,必須先完成駕駛訓練課程後,才能重新報考駕照,以確保其掌握最新交通法規。新制預計於6月30日正式修正施行。
公路局自去年公布駕照管理新制後,便規劃於今年起陸續推動實施。交通部18日預告修正的3項法規,包含《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以及《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
根據公路局統計,每年被吊銷駕照禁考3年以上者,機車、汽車各約有5千人次。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表示,此次修法核心是為了配合「駕照管理3策略」中的回訓制度,藉由強化違規行為的回訓矯正,加嚴管理吊銷重考禁考3年以上者,強制其必須先進入駕訓班完成訓練。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說明,過往被吊銷駕照3年以上者,於處分期滿後即可直接重新考照,但考量交通法規、規範持續更新、修改,因此修法要求這類駕駛人必須先完成駕訓課程才能重新考領,確保其重新上路前已充分學習最新規範。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也提醒,修正後,若未依規定完成駕訓班課程者就無法取得駕駛執照,違規上路視同無照駕駛,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針對無照駕駛機車者處1萬8千元至3萬6千元罰鍰、無照駕駛汽車者可處3萬6千元至6萬元罰鍰。◇
責任編輯:陳玟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