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还在用“借名登记”持有庙产吗?期限真的不多了!《宗教团体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不动产处理暂行条例》施行期限将于2026年6月9日届满,申请已进入最后倒数阶段。桃园市政府民政局提醒辖内宗教团体,如仍有以自然人名义登记之不动产且尚未提出申请者,务必把握最后时机尽速办理,以免逾期影响财产权益。

桃园市民政局长刘思远表示,宗教团体长期在地方扮演安定人心、凝聚社区的重要角色,宗教团体财产能否妥善登记与管理,也攸关团体永续发展及信众权益保障。为加速推动相关申请作业,市府已成立“不动产暂行条例专案辅导小组”,主动提供专案咨询与个案协助,协助宗教团体厘清申请资格与应备文件。暂行条例申请期限已进入最后阶段,市府将持续提供必要协助,协助有需求的宗教团体厘清申请资格与应备文件,让财产管理更安心、更有保障。
过去部分宗教团体因未取得法人资格或受限于早期法令,将土地或建物登记于信徒、负责人或其他自然人名下,形成俗称的“借名登记”。这样的方式看似方便,实际上却容易在继承、债务或产权移转时产生争议,甚至影响宗教团体运作。暂行条例即为解决此类历史问题所设之限期专案机制,协助宗教团体透过审认程序,办理不动产注记或更名,让宗教团体财产“名正言顺”。

目前仍有部分宗教团体尚未完成申请,应即刻盘点不动产登记情形,并备妥相关文件尽速提出申请,以免错失最后机会。一旦暂行条例于2026年6月9日届满,将无法再适用本专案机制,未来若需处理产权问题,须改循一般民事程序,不仅流程较为繁复,也将增加时间与成本负担。

民政局提醒,本案攸关宗教团体财产安全与长远发展,请务必及早行动、把握最后申请时机。如对申请资格、应备文件或作业流程有疑问,欢迎洽询桃园市政府民政局宗教业务窗口,市府将提供必要协助,协助宗教团体顺利完成申请。另针对宗教团体既有宗教建筑物及用地合法化问题,市府亦持续推动专案辅导机制,协助厘清土地使用与建筑合法性,提供整体支持,促进宗教永续发展。◇
责任编辑:昌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