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26年05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前中天新闻主播兼记者林宸佑,被控以泰达币的形式收受中共资金,长期与对岸人士合作,不仅依指示利用对方提供的素材制播反罢免新闻,就连讲稿也都需事先经过对方审核;甚至提供自己的金融账户,作为对方吸收我国军人交付报酬的管道,遭检方依《反渗透法》等3罪起诉,具体求刑5年、5年、7年。
起诉指出,前中天新闻主播兼记者林宸佑,经营YouTube频道节目“马德有事吗?”长期与黄姓中共情治人员合作,于2025年6月20日中央选举委员会宣告审查通过第11届立法委员罢免案成立至同年8月23日举行投票期间,依渗透来源提供的题材、审核讲稿内容后,制播反罢免案影片,并于电视台、YouTube及社群平台发布,藉以影响投票结果,回报回传观看数据、流量后,收受报酬泰达币(USDT)共4,325颗。
而早自2023年间起,林宸佑就将自己名下金融账户提供给对方,作为行贿我国军职人员及公务员之资金通道使用,另透过虚拟货币交易所账户(Binance、OKX)收受境外资金报酬,借此掩饰特别犯罪所得来源。
检方指出,林宸佑是透过网路结识黄姓人士,先由对方透过网路社群接触我国军职人员,并以金钱报酬等方式利诱军人拍摄投共影片,进而吸收军人并约定搜集交付公务军事机密资料换取报酬;林宸佑再依指示,先将自己之银行账户资金以转账汇款方式行贿任职于陆、海军现退役军人及其他公务员共11人,再将军机转交给黄姓人士,并收取不法报酬。
桥头地检署认定,林宸佑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1项之对于公务员关于违背职务行为共同交付贿賂、违反《洗钱防制法》、《反渗透法》等罪,属一行为触犯数罪名之想像竞合犯,依法从一重处断。而6名泄密军人,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对于违背职务行为收受贿赂罪、违反《国家安全法》为大陆地区传递公务上应秘密电磁纪录罪及刑法泄密罪等。
检察官批评,林宸佑身为知名新闻媒体工作者,本应负起监督政府、保障人民知的权利等功能,应有其独立性,竟为收取相关报酬,长期与境外敌对势力合作,违反新闻伦理将本应中立的相关文稿事先传送予境外敌对势力加以审核后,再透过任职的媒体播出,达到境外敌对势力影响我国相关公共议题舆論走向之目的危害国家安全甚钜,罪无可恕。
检方具体向法院请求,就《反渗透法》、洗钱罪、行贿罪分别具体求处各罪的法定最高刑度5年、5年、7年有期徒刑。本案依法以《国民法官法》提起公诉,因涉及公务国安机密,不适合行公开审理,将于起诉后由公诉检察官声请法院转轨不行国民法官审判程序。◇
责任编辑:唐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