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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修法 禁不当收小黄靠行费

计程车。示意图。(宋碧龙/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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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6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庄瑷筠台湾台北报导)交通部日前接获多起驾驶人陈情,指控有计程车行向驾驶不当收取高额的“靠行牌照费用”,金额最高竟达35万元。对此,交通部22日预告修法,全面禁止车行不当收取靠行牌照费,违者最高可处9万元罚锾,情节严重者更可直接废止其营业执照,新制最快于8月正式上路。

目前全台计程车牌照量约有10万张,已挂牌的计程车约9.3万辆,汰旧换新等待新车递补的车牌空车额则约6千张。

民众若要以计程车为业,依法须加入车行并取得牌照才能载客,俗称“靠行”,因多数地方政府等主管机关长期未检讨合理的牌照数量,导致原本应无偿取得的“空车额”反遭部分车行垄断,演变成有价转让的乱象,尤其以台中最为严重,传出有计程车行向驾驶收取高达35万元靠行牌照费。

为此,交通部22日预告修正《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汽车运输业审核细则》及《计程车运输合作社设置管理办法》。

交通部表示,此次修正草案增订车行营运禁止行为,包含收取未经核准及契约未约定费用,要求驾驶向指定对象购车、贷款或投保;对未加入特定车队之驾驶给予差别待遇;或于契约存续期间径行收回牌照。

交通部说,此次修法也明定公路主管机关得责令车行停止不当收费,车行并应退还超收款项;靠行费收费基准应经公路主管机关审核并登载机关网页;车行与驾驶签订的靠行契约及收取费用所开立证明,应留供公路主管机关查核。

另外,为避免车行把持空车额,交通部指出,计程车空车额替补年限由3年缩短为1年,展期以1次、1年为限。

交通部表示,未来车行若违反汽车运输业管理规则,得依《公路法》第77条第1项规定,处9千元至9万元罚锾,并得视情节停止部分营业,最重可废止其营业执照,新法最快8月实施。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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