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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行政院:美301条款课台关税优于日韩中

台行政院:美301条款课台关税优于日韩中
图为中华民国与美国的国旗,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2026-06-03 22:02 中港台时间|06-03 22:0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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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6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报导)美国贸易代表署(USTR)2日依“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建议对全球60个经济体加征额外关税10%或12.5%,台湾被列为建议税率10%。台美经贸工作小组说明,台湾因与美国签署“对等贸易协定”,因此也是建议额外加征较低税率10%。日韩、中国等46国则被建议额外加征税率12.5%。

美方针对60个国家公布“强迫劳动301调查报告”,建议加征关税。中华民国行政院台美经贸工作小组发布新闻稿表示,此为调查程序之一,建议税率并未立即生效,期待也有信心最终结果反映谈判成果取得之相对优惠待遇。

台美经贸工作小组表示,USTR针对台湾、印尼、马来西亚等国因已与美国签署“对等贸易协定(ART)”并承诺执行强迫劳动货品进口禁令,以及针对欧盟、加拿大、印尼、英国等国因已实施或部分实施强迫劳动货品进口禁令,两类共14国皆建议额外加征较低税率10%;至于针对日本、韩国、中国、印度等46国,建议额外加征税率12.5%。不过相关税制措施未立即公告生效。

USTR于报告中建议,依301条款课税项目不包括已被课征232关税产品项目及其零组件,以及课税后会造成美国国内供应短缺的品项等。针对此次公告建议加征额外关税,自今天(3日)起至7月6日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评论意见,7月7日召开公听会,公听会后5日内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反驳意见。目前USTR于调查报告或联邦公报中并未提及最终采行措施会公布的日期。

台美经贸工作小组表示,台湾自3月12日美方展开301调查以来即积极与美方沟通,包括提交书面意见、公听会后反驳意见及双边咨商。台湾强调未来相关部会将依《贸易法》为管制法源,循台湾内跨部会审定程序讨论决议后限制输入强迫劳动货品,以维护国际供应链符合人权、韧性与永续治理。

“美方在本次301调查报告中肯认我国积极具体承诺,并将我国列为适用较低税率的14国之中,这显示ART是因应美方为置换《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法源基础而展开301调查的有利基础。”台美经贸工作小组说。

台美经贸工作小组强调,“我方与美方持续保持紧密联系,我方也是已与美方完成协议的国家,为维护ART争取的最佳待遇与相对优势,我方将持续与美方密切沟通,全力巩固我国国家利益及产业利益。”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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