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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义分署执行交通罚锾 母担保助儿偿11万欠款

义务人母亲自愿担任担保人示意图。(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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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撷璎台湾嘉义报导)为落实法务部行政执行署“交通(加强执行车辆相关税费罚锾)专案”,贯彻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中的道路交通安全目标,法务部行政执行署嘉义分署针对恶意欠缴交通罚锾的义务人强力执行。嘉义县28岁庄姓男子,因无照骑乘机车、与醉态驾驶人为同车乘客等交通违规行为,欠缴罚锾金额共计11万余元。庄男的母亲在知悉上情后,不仅陪同儿子前来分署申请办理分期缴纳,更自愿担任清偿的担保人,庄男逐月缴纳分期款后于日前缴清所有欠款。

庄姓男子自113(2024)年起便累积了多笔欠款,包括欠缴多笔汽车燃料使用费(已于今年7月1日更名为“公路使用养护安全管理费”),且未依规定投保强制汽车责任险,更严重的是,庄男还有多次无照驾驶、在行驶中随意变换车道、与醉态驾驶人为同车乘客等违反交通法规行为,总共滞欠金额逾11万元移送嘉义分署强制执行。

嘉义分署执行人员发现庄男名下并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其工作多为临时工,也无法透过扣押薪资的方式征起欠款,案件执行一度陷入胶着。然而,在分署发出限期履行义务通知后,庄男的母亲带着儿子一同前来嘉义分署办理分期缴纳。庄母当场表示,作为公民一旦违反法律就必须负起应尽的责任,自愿担任其子欠缴案件的担保人,展现了对法律的尊重与对儿子的教诲。嘉义分署遂同意义务人自113(2024)年11月起,以每月缴纳4,000元的方式逐步清偿。在母亲的督促与支持下,庄男最终于日前将所有欠款全数缴清。

嘉义分署借此案例呼吁民众,务必切实遵守交通规则,也特别提醒,除了严禁酒后驾车外,民众也应注意“酒驾同乘”的法律责任,避免因同车而受罚。若义务人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一次完纳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义务,分署也提供协商机制,民众可主动联系并办理分期缴纳,逐步履行法律责任,行政执行机关对于受罚后恶意拒不缴纳罚锾的民众绝不姑息,必将运用各项强制执行手段追查到底。◇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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