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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院裁定:移民拘留超90天须保释听证

美法院裁定:移民拘留超90天须保释听证
位于华盛顿特区的E·巴雷特·普雷蒂曼美国联邦法院大楼(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和联邦上诉法院所在地)一景。(大纪元)
2026-07-03 15:06 中港台时间|07-04 24:1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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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6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君宜综合报导)美国联邦上诉法院周四(7月2日)裁定,对于已在美国境内居住多年、正在等待遣返程序的非法移民,联邦政府若拘留超过90天,必须提供保释听证(bond hearing),让当事人有机会向移民法官争取获释。

法院认为,政府在未提供保释听证的情况下长期羁押移民,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保障的正当法律程序。这项裁决预计将影响美国德州、路易斯安那州等地数千名遭移民执法部门羁押的人员。

法院:正当程序适用于境内所有人

当天,位于新奥尔良的美国联邦第五巡回上诉法院以2比1作出裁决(链接),认定川普(Donald Trump,特朗普)政府不得在未提供保释听证的情况下,将等待遣返程序的移民羁押超过90天。

这项裁决源于三起合并审理案件,涉及两名墨西哥公民及一名洪都拉斯公民。三人均在美国生活超过10年,没有犯罪记录,在交通拦查后遭美国移民与海关执法局(ICE)拘留,并依现行规定接受强制羁押,无法申请保释。

法院援引美国最高法院既有判例指出,只要人在美国境内,不论居留是否合法,都享有正当法律程序保障。法官认为,政府虽可在遣返程序初期实施强制羁押,但若羁押时间过长,必须提供保释听证,由移民法官评估当事人是否具有危险性或逃逸风险,而不能仅因非法入境身份无限期羁押。

法院强调,这项裁决不影响遣返程序,只要求政府在长期羁押时提供必要的司法程序保障。

不过,由川普任命的法官科里・威尔逊(Cory Wilson)提出不同意见,认为相关法律已明确规定未获准入境的移民必须接受强制羁押,法院不应自行设定90天期限。

川普政府已请求最高法院介入

代理移民一方的美国移民委员会(American Immigration Council)律师丽贝卡・卡斯勒(Rebecca Cassler)表示,法院确认了正当程序的核心原则,不允许政府在未提供保释听证的情况下,继续羁押这些移民。

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DHS)则表示,不同意法院裁决,并对政府有关强制羁押政策的法律立场充满信心。该部门指出,川普政府上周已请求美国最高法院审理另一宗涉及相同法律问题的案件,希望最高法院就这一法律争议作出最终裁决。

强制羁押政策引发司法分歧

根据美国《移民与国籍法》,属于“申请入境者”(applicants for admission)的非公民,包括在边境申请入境或依法尚未获准正式入境的人,在遣返程序期间原则上须接受强制羁押,不得向移民法官申请保释听证。

不过,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去年调整执法政策,改变沿用近30年的做法,认定长期居住美国但未取得合法入境资格的移民,同样属于“申请入境者”,因此也适用上述羁押规定。

隶属于美国司法部的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去年9月采纳这一法律解释,此后全美各地移民法官开始据此下达强制羁押令。

目前,美国多个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这一法律解释存在分歧;因此,川普政府已请求最高法院审理相关案件,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本文参考了路透社的相关报导)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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