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页right arrow新闻right arrow文章正文

四川访民余凤莲控诉遭检察院报复性公诉

四川访民余凤莲控诉遭检察院报复性公诉
四川余凤莲遭珙县检察院以“扰乱政府秩序罪”起诉,随后法官电话通知要她办理取保候审。余凤莲质疑程序的合理性?(受访者提供/大纪元合成)
2026-08-0614:54 中港台时间
人气 150

【大纪元2026年08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采访报导)因工龄待遇、林地权属问题上访十余年,四川余凤莲遭珙县检察院以“扰乱政府秩序罪”起诉,随后珙县法院法官主动联系要她找保证人办取保候审。

余凤莲表示,“起诉了就该依法审理,法官还要求我找保证人对我进行取保候审。感觉这一切都很荒唐!”

上访被以“扰乱政府秩序罪”起诉

近日,余凤莲收到珙县检察院的起诉书。起诉书,她自 2016年以来以工龄问题、林地问题等为由多次到省、进京越级上访。2021年10月13日,四川高级法院对余凤莲上述问题已作出涉诉信访终结,余凤莲仍然到省、进京越级重复上访60余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行政处罚7次,给当地政府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特别是2025年以来,被告人余凤莲利用敏感时间节点、在非接待场所喊口号、下跪等方式上访、闹访,严重扰乱公共秩序,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案件由珙县公安局于2025年7月21日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拖延1年至2026年7月28日才起诉。

针对指控,余凤莲逐条质证、反驳完成辩护意见书,她表示,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第175条:审查起诉最长法定期限仅6个半月,无任何法定中止、延期、退查手续,本案严重超期办案,程序重大违法。并且案件全程未依法讯问被告人、无核实案发时间、地点、具体违法事实,仅凭拼凑材料、断章取义起诉,属于典型滥用公诉权、打击报复维权公民、浪费司法资源、制造冤假错案。

辩护意见书称,因土地权属、工龄待遇、合法维权纠纷引发的信访行为,维权有据、无主观犯罪恶意,不属于无事生非,依法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针对其中一条指控,辩护意见书称,2025年8月11日余凤莲胞弟余仿堂在维权现场被多人暴力殴打,肋骨多发骨折(轻伤级别),公安拒不重新伤情鉴定、拒不立案、拒不追责、无故终止案件调查、不出具任何文书,纵容故意伤害犯罪。检察院放过真正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犯罪团伙,反而捏造受害者罪名,属于典型司法颠倒、打击报复。

余凤莲对大纪元记者表示,“从去年6月18日我向驻四川成都的中央第十二巡视组递交材料遭暴力绑架,途中还被打伤,强制回去后当局就请社会闲杂人几十个人24小时寸步不离轮班监视跟踪,过程中又被打伤,报警公安局不管。被监视跟踪控制不准离开当地已经超过一年了。真正寻衅滋事、非法监视、恐吓群众的是政府雇佣的闲散人员,公安视而不见、不予追责,反而颠倒黑白追责受害者。”

质疑取保程序合理性

今年8月4日,珙县法院刑事庭王姓法官主动联系余凤莲,通知她按程序办理取保候审,要求她提供保证人。余凤莲说,自己在成都打工谋生不便前往法院,法官提出可上门对接材料。余凤莲明确表示找不到保证人,并质疑本次程序的合理性。

余凤莲说,她2020年曾被逼迫要家属为其办理取保候审,被限制自由一年半后问题仍未解决,她并对王姓法官表达不满司法机关未制止相关方的违法行为,要求尽快解决自身问题。

余凤莲无奈表示,“我没有违法行为还被检察机关指控犯罪,他们就是想继续采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强行取保),好给我安罪名把我控制在地方。接下来就是法院审判,他们啥子坏事都干得出!”

责任编辑:林琮文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纪元保留删除恶意留言的权利,包括低俗、误导或攻击信仰等内容
本网站图文內容归大纪元所有, 任何单位及个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