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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七力案若上诉获更审将使此案再缠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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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讯】经过六年多缠讼后,宋七力等人于民国八十五年间被起诉诈欺案,高等法院今天二审宣判结果大逆转,从原审七年徒刑刑度改判他无罪,引起在场聆判信众欢呼并鼓掌叫好,不过,法界人士认为,台湾高检署未来若于收受判决书后提出上诉并获发回更审,将会使本案进入缠诉的诉讼程序。

据中央社1月28日报导,回顾本案爆发过程,在曾是宋七力核心份子的陈江丽花、江正出面指证下,当时担任台北市议员的璩美凤开启了这场为国人所关注的宋七力案,八十五年间,璩美凤陪同检举人江正、陈江丽花共同召开记者会,指控宋七力涉嫌不法敛财,希望相关单位能深入侦办并要求将宋七力限制出境。

当时担任法务部长的廖正豪也公开宣示,检调单位不仅要进行工程扫黑,连宗教也要扫黑,只要查有实据,一律严办,随着法务部长的指示,所有检察及调查系统立即动员起来,加入宗教扫黑行列。

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薛维平经积极侦办后,于八十五年底以宋七力涉有常业诈欺罪嫌提起公诉,台北地检署认定,原名宋干琳的宋七力和郑振冬在台北监狱相识,宋七力在狱中偶读到学者熊十力的天人合一学说方面的著作,涉嫌与郑振冬萌生歹念,想在出狱后借此诈财,后来,宋七力仿效熊十力之名,对外宣称他有天眼力等七种神通,改名宋七力,郑振冬则以大弟子自居,四处招摇撞骗。他们后来认识擅长摄影的罗正弘,罗正弘以多重曝光的技巧,为宋七力拍摄“虚空分身显相”及“身体发光”照片,他们先在新竹县行骗,后转进台北市中山北路、忠孝东路的茶艺馆,开班授徒,吸收张乃仁、洪瀛霖等人与之附合。

他们并由刘芳民利用其在报社及杂志社任职关系,多次于媒体刊登“宇宙光与宋七力”等系列专文,为宋七力宣传,后来也成立“中国天人合一境界学术研究协会”,又成立“养心文化公司”出版书籍,协会后来再改名“中国宋七力显相协会”,张乃仁提供台北市滨江街的土地,出租给协会兴建“宋七力显相纪念馆”,并任首届会长。

此案经台北地检署调查后侦结起诉,检方以宋七力等十七名被告的行为已触犯常业诈欺罪嫌,彼此有犯意联络,宋七力与郑振冬出狱后,不知悔改,假借神迹,妖言惑众,行骗多年,请求法院从重量处二人各有期徒刑七年。

宋七力自从遭检方起诉后,随即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当案件移审到台北地院时,法院每次开庭审理此案时,总会有大批信众到法院旁听审理过程,台北地院经近一年审理后,仍判他有期徒刑七年,根据当时承审法官蔡坤湖说法,承认的确承受若干压力,但强调尽管宗教属于宪法保障部分,但如果有人利用假照片、假神迹进行欺骗,并取得信众供养,应不是宗教行为,而是一种“诈欺”。

蔡坤湖指出,虽然过去在中国大陆、日本曾发生类似案件,但类似案子在台湾社会还是第一次发生。

此案在高等法院审理期间,高雄市长谢长廷夫人游芳枝去年底出庭作证时,认为这个案子已发生多年,却还不能还他们全部人公道,也就是说此案当初被媒体炒作并被误导,整个情形就像涂醒哲被舔耳朵案一样,当她看到舔耳案发生时,就觉得是宋七力案的翻版,如果台湾社会不能改变,将永远会有很多类似情形发生。

游芳枝说,“整个显相协会善良的一些会员被污蔑成愚夫愚妇,这个实在是太离谱了”,他们了解自己所探讨的东西,毕竟,宪法上有赋予信仰的自由。

法界人士表示,全案上诉到台湾高等法院后,由于审理进度非常缓慢,承审法官也多次易手,如果单以高等法院审理期间为例,截至今天宣判为止总共审理近六年,但此案仍未定谳,一旦检方愿意提出上诉,且如果被最高法院发回更审,则此案仍将继续于高等法院审理,无法定谳。另外,法界人士也指出,伴随此案所衍生出的其他案件,还包括谢长廷与璩美凤的控诉案,引起各界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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