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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票案 传唤被告宋楚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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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苏恩民╱台北报导〕台北地检署重新侦办兴票案,昨天传唤亲民党主席宋楚瑜到案后,当庭谕知他是“被告”身份;检方昨天侦讯重点,针对两笔钜额资金的动支,调查有无涉及侵占、洗钱,其中一笔是专案小组新近发现的两千六百万元海外置产资金,另一笔则是三千五百万元公款流向。

  据悉,宋楚瑜对这两笔资金的动支细节,并未当庭提出详细说明,宣称有关款项的来源及实际调度,均由小姨子陈碧云负责处理,他不曾过问。

  但因宋楚瑜的机要秘书杨云黛日前到案供称,多数资金运用都经宋楚瑜概括授权;而陈碧云最近数月又旅居国外,虽经检方四度传唤仍不到案,检察官据此认为,宋楚瑜昨日辩词是否可采,仍待进一步检验。

  针对检方讯问宋楚瑜有关私刻印章、私设秘书长专户等秘密账户、受理陈由豪等外界捐款,李前总统是否知情、有无请国民党财委会开立正式收据、以及“蒋孝武子女教育及创业基金”以外的照顾蒋家遗族经费运用情形等疑点,宋楚瑜一概宣称,李前总统均事先知情。

  但宋楚瑜此说法,与李登辉十月廿二日以“证人”身份出庭,并具结的证词内容,完全相反;李登辉当时明确指证,对宋楚瑜开设秘密账户及接受陈由豪等人捐款等诸般行为,他毫无所悉。
检方将根据全案卷证,审慎检视宋楚瑜说词之真伪,若有必要,不排除择期安排李、宋当面对质。

  *检方侦办 疑有新事证

  台北地检署为查明兴票案三名被告宋楚瑜、陈碧云、杨云黛有无涉及不法,已召开数十次侦查庭,传唤近百名证人;因多项事证显示,兴票案中数笔公款的流向可疑,且前案不起诉处分内容并未清楚交代,经前国民党委任律师庄柏林及近百人先后提出告发,检方认为其中疑有“新事实、新事证”,故决定分别传讯三名被告到案说明。

  检方表示,宋楚瑜的传唤通知书,在上周三发出,内容虽未注明他的身份,但昨天已当庭谕知他的“被告”身份,并同意由两名律师陪同应讯。

  宋楚瑜昨天上午八点半抵达地检署,接受专案主任检察官林邦梁、检察官朱应翔共同侦讯,经过近六个小时庭讯,在下午两点二十分自安全通道低调离开;其间,检方曾为宋楚瑜及其两名律师准备便当,但宋楚瑜予以婉拒。

  *公款运用 疑点未厘清

  检方查知,兴票案全部十一亿多元的资金中,应有超过五亿两千万元属于公款,扣除宋楚瑜事后提存法院的两亿四千万元,以及先前兴票案不起诉处分书中,认定已用于照顾蒋家遗族与党政运作的一亿多元款项,应该还有一亿多元的流向待查。

  专案小组循线追查,新近发现陈碧云的中兴票券账户,曾汇款两千六百万元到美国置产,另有一笔三千五百万元被多次转汇,最后使用人头结汇,购买近三千万元旅行支票,交由宋楚瑜携出国外;其余十多个关系账户内,也有公私混淆的情况。

  针对前述两笔钜额资金,是否存在“公款私用”弊端?检方列为未来侦查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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