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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陆研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始末

2003-05-13 11: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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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讯】(中央社台北十三日电)中国大陆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病例逾五千人后,大陆昨天才公布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官方新华社的一篇条例出台背景说明中透露,大陆是在四月初国务院接手处理SARS疫情后,才开始研拟建立应急机制。

报导指出,这项在四十天内研拟完成公布实施的条例,研拟过程中的几个关键时间是:

|四月二日,中共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抓紧建立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四月十四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卫生部建设完善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机制问题的汇报。

|四月十六日,国务院把建立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作为今年立法工作的重点之一。

|四月二十五日,副总理吴仪向人大常委会报告SARS防治工作情况时说,国务院决定建立国家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全国公共卫生组织指挥体系,完善疾病监测、信息网络和实验室鉴别诊断网络,提高控制疫情的应急处理能力。年内大致建成省、市(地)、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网络。

|五月七日,国务院通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并经修改后,昨天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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