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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柏芝超速驾驶 被停牌半年

2003-07-27 13:3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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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讯】已分手的恋人想不到变同命鸳鸯,张柏芝昨日步旧爱谢霆锋后尘,因今年五月超速驾驶,被判罚款一千元及停牌半年,即日生效。

  据中华网7月26日报道,享受快车带来之速度感的张柏芝,据说当年与霆锋燃起爱火亦因讲车经而起,这段纠缠多时的恋情,随着霆锋与王菲高调拖手复合才令柏芝正式淡出。但这对过气恋人相当有缘,去年霆锋因两次超速,被停牌一年及罚款七千元,昨日张柏芝亦与霆锋同一命运,齐齐加入“停牌一族”。

  由于柏芝身在外地拍广告,故她昨日由代表律师到九龙城法院就超速驾驶案应讯。案情指她于今年五月十九日凌晨一时许,驾驶其保时捷座驾经龙翔道时超速,遭警方的雷达侦测仪器测出其车速高达一百零三公里,每小时超出四十五公里,被票控超速驾驶罪名。

  柏芝透过代表律师Richmond Martyn在庭上承认控罪,律师求情时表示,张柏芝没任何交通案案底,希望裁判官不要停牌超过六个月。裁判官考虑张柏芝坦白认罪,遂判她停牌六个月和罚款一千元。而柏芝早料到法庭会判她停牌,故此已将驾驶执照交予律师,律师在庭上即时将她的驾驶执照交出。

  对于判决,柏芝经理人李小姐说:“停牌对柏芝影响不大,因为她差不多天天都要开工,都是坐公司车,而且半年好快过去的!”

  案件编号:KCS 5875/03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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