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7月26日讯】大纪元香港记者报道/香港艺人张柏芝被票控于五月十九日凌晨一时许在观塘龙翔道超速驾驶,罪名成立,今天在九龙城法院被判罚款一千元,停牌半年。
张柏芝当时在时速限制为每小时五十公里的道路以时速一百零三公里行驶,超速五十三公里。她今早未有出庭,由律师代为认罪,律师向法院求情不要判停牌六个月。但法官表示,停牌半年是一贯的判刑,所以作出以上判决。
香港艺人危险驾驶案件不少,除二00一年谢霆锋撞车后找人顶罪而被判罪名成立,但只需覆行社会服务令二百四十小时的“顶包案”外,还有无线电视翡翠台当红佘诗曼由二000年开始至二00二,因四度违反交通条例,十五分扣完,被运输署向法庭申请停牌,她更因三度缺席出庭,被法官颁布通缉令,后上庭聆讯,法官裁定她停牌三个月,并交出驾驶执照。
无线电视翡翠台当红小生罗嘉良(三十九岁)于去年十二月中旬醉酒驾车,与的士相撞后不顾而去被捕的“酒后驾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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