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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软涉嫌侵权遭罚5.2亿美元

2003-08-13 06:2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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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3日讯】世界软件业巨头──美国微软公司因为其产品“IE网络浏览器”侵犯了一项技术专利,从而遭到巨额罚款。微软必须赔偿芝加哥公司Eolas科技与加州大学5.20亿美元。Eolas科技公司和加州大学一九九九年向芝加哥联邦地方法院提出专利侵权告诉,向微软求偿十二亿美元。

BBC8月12日报道﹐芝加哥当地的联邦法院裁定,微软出品的IE网络浏览器中,一些插件和附带程序增加的一些新的功能,是来自于一项由一家名叫Eolas的芝加哥软件公司和加州大学联合持有的专利技术,因此,微软公司在1997到2001年之间,每卖出一套“视窗”计算机操作系统,就应当向这两家机构支付1.47美元。这样,此次罚款的总金额已经达到了5.20亿美元(折合3.24亿英镑)。

芝加哥Eolas公司在法庭上说,该公司在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开发出能使网络用户通过网页进行互动的程序,并于1994年将其投放市场。该公司所持有的专利中所提及的功能在未经许可的前提下已经被使用到了IE网络浏览器中,并与视窗系统进行捆绑式销售。

对此,微软公司方面的律师辩解到,Eolas与加州大学的这项专利是无效的,而且它们的客户也没有对此项专利造成侵犯。微软发言人德瑞克在宣判后发表声明说,判决结果令人失望,微软将提起上诉。

受到欧盟调查

微软公司将浏览器软件免费打包到视窗操作系统中的做法是利用微软本身的市场优势在电脑软件业造成垄断的关键所在。整个案件围绕着IE浏览器的所谓“捆绑式销售”展开。凭借这一优势, IE浏览器已经在市场上击败了网景公司出产的网景浏览器。尽管网景曾经是昔日的市场领袖,不过现在已经风光不再。

尽管美国有关微软公司的反垄断案件已近尾声,但是欧盟执行机构──欧洲委员会还在就微软公司涉嫌垄断的行为积极推行了另一项调查。一周以前,欧洲委员会还声称,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尽管微软公司在美国政府法庭案件中输掉了官司,但是它仍然在利用自身在软件行业的垄断优势,通过将媒体播放器等软件与视窗系统捆绑出售的途径,向音频与视频市场及服务器市场扩张势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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