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诉诸国际 迫中国正视偷渡犯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9月15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邹景雯╱台北报导〕针对中国偷渡犯问题,总统府人权咨询小组上周在实际访视,并经专案研商后,昨天建议政府相关部门依循五种国际管道,就中国偷渡犯问题进行国际诉求,让国际共同关注这项问题的严重性,对北京当局联合施压,才是防杜这项问题的治本之道。

 人权咨询小组建议的五种管道包括:一、与美国合作共同防止中国之偷渡犯。美国已开始推动全球防止贩卖人口计划,美国对全世界国家评估其贩卖人口情形并做成报告,同时美国希望各国都能签署及批准“联合国防止跨国组织之防止贩卖人口特别是妇女及儿童的补充议定书”。因此,台湾可以透过管道与美国建立合作防堵之机制。

 二、在今年十月之APEC会议上提议多国共同防止偷渡犯。人权小组指出,偷渡犯问题涉及各国人力资源及人类安全,因此可经由各国合作防止中国之偷渡犯,今年APEC会议在泰国举行,泰国亦是“人类安全网”的参加国,已设立了“国家消除跨国境贩卖妇女及儿童委员会”,如以维护人类安全为名义,可获各国关注支持。

 三、在WTO会议及联合国中提案。人权小组表示,可经由国际压力要求中国批准上述三个条约,并表明台湾非常愿意加入此联合国三条约的意愿,希望联合国秘书长接受台湾之加入书。

 四、呼吁亚太论坛国家人权委员会注意中国偷渡犯问题。人权小组认为,亚太论坛中之国家人权委员会相当重视贩卖人口之问题,并且设立了各国之“对口网络”,希望经由彼此联系防止贩卖人口,而亚太论坛国家人权委员会今年之年会将于九月二十二日至二十四日在尼泊尔举行,可联系国际媒体发表谈话或声明,使国际社会及亚太论坛国家人权委员会注意中国偷渡犯问题。

 五、呼吁联合国之“全球防止贩卖人口计划”及“人类安全委员会”注意并防止中国偷渡犯。人权小组表示,公元二千年十一月十五日联合国曾通过三个有关防止组织犯罪之条约,第一个条约是“联合国防止跨国组织犯罪条约”,第二是“联合国防止跨国组织犯罪之防止贩卖人口特别是妇女与儿童之附加议定书”,第三是“联合国打击跨国组织犯罪条约之关于防止陆海空偷运移民之附加议定书”,因此,有关防止贩卖人口及偷渡移民是联合国近几年来相当重视的议题,欧盟及欧洲理事会对此也相当关心。

 人权小组进一步说,有关偷渡犯的事件,如果偷渡犯是志愿的,就是属于“联合国打击跨国组织犯罪条约之关于防止陆海空偷运移民之附加议定书”的范围;如果偷渡犯是被迫的,则是属于“联合国防止跨国组织犯罪之防止贩卖人口特别是妇女与儿童的之附加议定书”的范畴。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