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记者常强纽约报导】柏德基州长最近所批准的“柠檬法”可适用于购买新的及使用过的摩托车。根据新法律﹐ 购买新旧摩托与购买其它车辆的人一样享受消费者保护,即所购新旧摩托车有瑕疵可获退款或退换。
帕塔基州长说:“在纽约州,摩托车的使用呈上升趋势,并成为越来越多的纽约人喜爱的交通方式,许多人花费上万元购买摩托车,此新法律可以使他们象购卖其它车辆的消费者一样受本州“柠檬法”的保护。”
旧的州“柠檬法”规定购买具瑕疵机动车辆可获退款或退换,但其关于机动车辆的定义中不包括摩托车,因此摩托车不在被保护之列。现在州长修正了此定义,摩托车主亦可同样受惠了。
州参议员小约翰库尔(John Kuhl, Jr.)说:“摩托车已成为最普遍交通工具之一,并且大众乐此不疲,越来越多的人在使用和购买摩托车,因此我们必需密切关注影响数十万拥有和乘坐摩托车的公民的问题,新法律可使他们象其它人一样获应有的消费者保护。”
纽约目前登记在册的摩托车超过二十万辆﹐有摩托车驾驶执照的人超过五十万人。从1996 年至2001年之间,乘坐摩托车的人增加了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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