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7日】近段时间,中国大陆备受关注的刘涌免死一案,闹得沸沸扬扬,众说纷纭。鄙人不是法学专家,对于被那些所谓的“程序正义”、“保护人权”、“证据不稳定”等等暂且不置评论。就所谓的“专家意见书”,倒是要评它一评,好让世人知道那十四位法学专家的嘴脸是如何之丑陋,身为婊子却死不承认,还要立起牌坊来了。
刘涌为辽宁“著名的黑社会团伙龙头老大”,其人心狠手辣,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据说所敛之财多达七亿人民币。其领导的黑社会团伙,犯下血案若干起(这些血案还是证据确凿的,证据不全的就不知道有多少了),可谓无恶不作!当地人已经达到了“谈刘色变”的程度。其团伙被公安人员端锅之后,头目刘涌在一审时被判处死刑。但是到后来的二审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将其改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从中作梗的,便是由以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刑法学专家陈兴良;中国政法大学前校长、著名刑事诉讼法学教授陈光中等十四位法学专家向法院递交的《沈阳刘涌涉黑案专家论证意见书》了。
《意见书》中说,由于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出现刑讯逼供等不合法、非正义的程序,在证据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这个还是他们一致认为的。所以,居于“证据的不稳定”,也就是传说中的“刑讯逼供”。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刘涌作为该黑社会组织的首要分子,按照其所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论罪虽然应当判处死刑,但鉴于其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本案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刘的律师和那十四位专家,也都一致认为这是中国法治的进步,是中国法制意识的进步。这十四位所谓的专家向法院递交意见书不但妨害了司法公正,而且在作为被告辩护律师做法理上的论证时,他们已经不是什么专家,而只是拿了钱的信息咨询人。他们毫无愧疚的拿了黑社会头目给的钱??替他卖力,竟然还要口口声声说他们的意见不可能因为拿了刘涌的钱而有失偏颇。
看看陈兴良在与网友的交流中是怎么说的吧。
“主持人说:由公诉方邀请还是被告律师邀请,不会影响到专家意见的公正性? 陈兴良说:专家意见是以律师所提供的事实证据材料为前提的,在这个前提下来发表意见。如果律师所提供的证据材料是片面的,是有缺陷的,这个专家意见肯定不能成立。
网友:律师请14位一流法学家出具意见书,是否付出了相当经济上的代价?
陈兴良说:律师聘请专家来做咨询,包括司法机关聘请专家来咨询,都是要支付费用的。专家咨询要付出一定劳动,会获取一定的报酬。这个不必然说明专家意见是偏颇的。
主持人说:刘涌辩护律师给专家的钱是否跟司法机关请你们做咨询的钱差不多?
陈兴良说:差不多。专家只是提供咨询意见,被告人给律师的钱远远高于给我们的钱。”
拿了被告的钱,难道他们的意见是公正的,毫无偏颇的吗?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也算是起码的“职业道德”。这十四位专家的意见,真的会得出对刘涌不利的意见?除非他们没有拿人家的钱,要不然他们连起码的职业道德都没有!如果他们只是拿了钱以后,帮助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分析案件,出出主意,那也是无可厚非. 在法治的国家,有钱人请法律专家为被告辩护而出谋划策,并不妨害司法公正。
但是,“高级法院有人数众多的法官或者是从几所著名的法学院毕业的,或者在这些法学院进修过,这些法学专家不但是他们心目中的理论权威而且有些专家跟法官之间还有名副其实的师生关系,在这种情况下众多专家署名的专家意见怎么可能不影响法官根据庭审情况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天天喊司法独立,却因为拿了‘黑老大’刘涌的钱而去妨碍司法独立,可谓斯文扫地。”[杨支柱《从黑社会头子免死看中国社会的腐败》]并且,法院还没开审,意见书就先行呈送到法官手中,这不是明摆着干涉司法独立是什么?!如果如他们改判的直接原因是因为一审的证据是因刑讯逼供而来,那么按照程序,应该是再由公安进行重新侦察或者宣布刘涌无罪释放,而不是由死刑改为死缓。
没有谁会怀疑,那些所谓的法学专家拿了被告的钱而不替他说好话;没有谁会怀疑,他们拿了黑社会头目给的钱而要动用程序正义将恶魔送进死牢;没有谁会怀疑,是因为中国的知识分子的腐化,才会导致出这样人神共愤,荒谬非常的改判来。那些所谓的专家,不正是“钻了法律的空子”,而把一个黑社会的老大保下来了吗?!专制的中国,也导致了人民币的专制来了,孙志刚案被打死后,那些高级律师那里去了?那些专家的意见书哪里去了?黄静被强奸致死后,那些高级律师,那些专家哪去了?还不是经济化了的黑社会头目,塞给了他们数额不明的人民币,他们才出来为黑社会头目的“人权”聒噪的吗?苦的只是无权无势无钱的广大百姓!
有网友建议,“沈阳该立一个牌坊,正面镌刻‘程序正义’,背面是‘具体情况’”,我还要建议,那些所谓的法学专家,也应该给他们立一个牌坊,正面篆刻“民主公正,保护人权”,而背面是“腐化专制,背后捞钱”!捞了钱不偷偷享用,还跳出来为自己的无耻行为辩护,还美其名曰“保护人权”,“维护正义”。可谓无耻加上无耻!把屁股皮当作了脸皮。虽然我们都知道专制的中共中国,出这些学术官僚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他们是既得利益者的代表,是官僚、有钱人的代表,是黑势力强大、“官系网”复杂、不义之财众多的黑社会团伙的代表;他们与黑社会在形式上来讲就是一伙的??区别的是一个用个人去偷去杀去抢,一个是用庞大的军事力量去实现。我们也知道:中国的政府、政法委、法官、检察官、警察中的贪官肯定比这些专家还黑的多,但是既然现在无力回天,也就没有必要讨论了! 剩下的仅是愤恨!一定要打破这专制的王朝。
婊子虽可耻,但是她如不想立牌坊我们也只能说她是婊子:毕竟她的后面还有更龌龊的嫖客。可耻的是那些拿了黑社会头目黑钱的专家们,身为婊子却要立起牌坊,以表自己是如何贞洁来了。
源自《议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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