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东方不服千万元赔偿判决 已决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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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8日讯】历经两年多的审理,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简称ETS)、研究生入学管理委员会(简称GMAC)起诉北京海淀区私立新东方学校侵犯其著作权及商标权纠纷案,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新东方学校向两原告赔偿经济损失总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新东方公关总监高刚28日表示,1000万元的赔偿金超过了新东方在使用“ETS”等试题、教材上所获得的利益,新东方已决定上诉。

据《北京青年报》28日报道,2001年1月“ETS”向北京市一中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销毁其所有的侵权资料和印制侵权资料的软片;在全国媒体上向“ETS”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余万元。

得知“ETS”起诉后,新东方校方立即发表声明强调:新东方之所以盗版使用了“ETS”等考试试题和资料,是由于“ETS”封锁向中国考生提供经过授权的试题和资料。新东方校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印度、日本、韩国等绝大多数国家都有‘ETS’授权的托福、GRE考试资料出版商,学生可以用合理的价格买到二三十套考试复习题。而GRE最大的考试国家———中国,却没有一家‘ETS’授权的机构,这对中国学生公平吗?”

美国教育考试中心也特派两名副总裁来京对起诉事件作出声明:这两位副总裁说,“ETS”不存在对中国考生的任何歧视。他们认为这次在中国采取的诉讼行为针对的不是新东方学校,不是想战胜并惩罚新东方,而是针对其侵权事实本身。

2002年5月29日,该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ETS”除了要求新东方停止对托福、GRE、GMAT考题的侵权外,更是把赔偿金额由100万元人民币上升到了3000万元人民币。

9月27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原告指控新 东方学校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的三个案件事实成立,判令新东方学校立即停止侵权;在《法制日报》上向两原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总计人民币1000余万元。

新东方公关总监高刚接受访问时表示,对于判决结果感到有点出乎意料,校方认为法院判得太重,1000万元的赔偿金超过了新东方在使用“ETS”等试题、教材上所获得的利益,新东方已决定上诉。

《北京青年报》记者问,法院判决新东方今后将不能再使用上述考试资料,新东方下一步如何保证自己的优势和考生的利益?高刚说,实际上从两年前诉讼发生后,新东方就投巨资从美国空运教材,并且自主研发了一部分托福考试的教材,效果非常不错,目前已经在教学中使用。另外,近日,原告方的一些教材、试题也将在中国公开出版,今后考生自己也可以到市场上买到需要的教材等考试资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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