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5日讯】【法轮大法信息中心9月5日讯】2003年9月4日,瑞士法轮功学员在日内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因捍卫人权遭迫害的瑞士公民将联合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要求经济赔偿。
在中国谴责违反人权竟然被视为“窃取国家机密”并被判劳教。
2001年11月,因为到天安门广场展开写有“真、善、忍”三个字的横幅,使这些来自苏黎士的丹尼尔.芜瑞克(Daniel Ulrich,)理查德.克林耐特(Richard Kleinert)西文.菲德尔(Silvan Fedier)及维克托.菲南迪兹(Victor Fernandez)等法轮功修炼者毫无理由的遭到逮捕、压迫、连续殴打、监禁及驱逐出境。
前往仍遵循英国法制系统的香港,要求终止依循前中国主席江泽民下令所进行的迫害─对法轮功学员“杀无赦”─也是要付出代价。长达八个星期的逮捕、判刑、及歪曲正义,目的在以令人无法接受的罪名摧毁这些瑞士学员西蒙妮.史立积(Simone Schlegel) 艾立克.巴赫曼( Erich Bachmann)、若兰德.伊森史米德 (Roland Isenschmid)和林国维(Quoc Duy Lam),迫使他们上诉因而需花费更多费用。
为能继续代表成千上万被拘禁及受酷刑的中国法轮功学员发声,这些受迫害的瑞士法轮功学员决定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补偿。@(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