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卖肾黑市猖獗 一只肾比一条命还之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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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4日综合报道】 据沈阳今报报道 在沈阳部分医院的角落里发现了大量关于买卖肾脏、眼角膜的小招贴及违规喷涂广告,在进行了深入了解后,发现这部分人已形成了一个特定的群体,人们称此类人为“肾托儿”。

  卖肾广告令人咋舌。

  当日上午,记者按照市民提供的线索来到了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门诊楼前两个宣传牌的背面,数十个买卖人体器官的违规喷涂广告触目惊心。其中一广告用醒目的红色染料涂写:急卖肾。O型血,28岁,还有联系人的电话。粗略看了一下,牌背面的违规喷涂以卖肾的居多,仅有一个出卖眼角膜的。

  一个肾低于十万不谈

  记者拨通了其中一卖肾者的电话,接听的男子自称姓张。记者佯称买肾,问问价格。张说:“一个不能少于20万,如果你诚心买,咱这就能拍板。”见记者嫌价高,他又转口道:“跟你透个实底儿吧,15万,一口价。还高?你到底想买不,好吧,10万,再嫌高咱就别谈了。”

  “可是我听说如果换肾双方的医疗指标检测不合格的话,就换不了,你的不合适怎么办?”记者问道。张笑着说:“你以为就我一个人啊,告诉我你需要的血型、年龄,想要什么样的我就能给你找到什么样的。”

  私下卖肾过不了医院这一关

  据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宣传科马科长介绍,买卖肾脏在医院中是绝对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在医院中肯定没有市场。器官移植是非常复杂的医学技术,而且活体供肾只能在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及夫妻之间进行,前提是捐献,非捐献性质的器官移植,在医院连接受检测和化验的资格都没有。

  人体器官不能随便买卖

  那麽私售人体器官是否合法呢?雷雨波律师说,根据国际通用原则,一切人体器官的买卖行为都属禁止之列。虽然我国《刑法》和《民法》中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但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即便人体器官买卖双方签订了书面合同,也应视为无效合同。 

另据报道, 最近一段时间,大量“卖肾”广告,明目张胆地出现在上海医院、地铁等处,为非法买卖肾脏器官提供了温床,危害了上海市医疗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正举行的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九三学社上海市委副主委张良仪、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教授李定国等人大代表,共同向大会提交一份《关于预防私下肾交易问题的建议》,呼吁针对某些地区出现的肾脏地下交易暗流,上海有必要预防在先,进行立法调研,从法律、制度、政策等角度,规范器官移植行为,促进医学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 

  据了解,上海市很多相关医疗机构对这一现象始终保持高度的警惕,目前正酝酿从器官移植的医学程式上根本遏止地下肾脏买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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