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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人李亚明酒驾肇事 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2004-01-07 11:40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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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6日报导】(据中广新闻报导)知名艺人李亚明,今天凌晨酒后驾车,在台北市八德路和敦化北路口,体力不支打瞌睡,还撞上对向车辆。醉醺醺的李亚明被带回警局时,不但态度强硬不配合,酒测值还高达一点零三。全案已经依公共危险罪移送。 (杜大澂报导)

参加尾牙聚餐结束之后,大约在凌晨十二点多,喝得醉醺醺的艺人李亚明,驾驶银色自用轿车,行经台北市八德路和敦化北路口,突然打起瞌睡,并且,开到对向车道,撞上迎面的一辆计程车,还好车速不快,除了车头车尾毁损之外,所幸无人受伤,事故发生之后,辖区警方立即赶到现场。

被带回侦讯的肇事者李亚明,由于酒后神智不清,在派出所内,不仅不配合,态度还相当强硬,员警请他上楼,也费了好一番工夫。

经过酒测之后,警方发现,李亚明的酒精浓度高达一点零三,因此,全案最后依公共危险罪嫌移送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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