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行人被撞 车主至少赔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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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
目前在广州,只要开车撞了人,无论行人有没有违反交通规则,车主都必须承担一
半或以上的赔偿责任。这是广州市新《交通法》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令所有司机
开车担懮万分。

司机负担一半以上赔偿
据新快报报导﹐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
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
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广州这边对这一条款的理解和操作方
式则是司机起码要负担一半以上的赔偿。

新法维护了“生命权”
有关人士表示,新《交通法》的这一规定充分维护了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生
命权”。在以前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如果行人因违规而受伤,司机可
以免责;行人因违规致死的,司机只要承担10%的“义务赔偿责任”。
在天河岗顶上班的王先生说“行人上路多数情况下是受害者,与汽车发生碰撞不是
断胳膊就是断腿。”王先生每天都要经过交通繁忙的天河路口,对司机急于穿越马
路而经常无视行人安全的做法很有意见。

开车上路成天胆颤心惊
行人违规,自己正常开车,撞了人还得赔钱?车主们纷纷称“委屈”。车主们表示:
“如果真的是这样,我们开车不是成天心惊惊!”“行人经常突然飙出来,特别是
晚上,简直防不胜防。”“这样的规定很不合理,我守规则别人不守规则,到头来
还要我赔钱?”
  
“撞车一族” 应运而生
市民张女士就曾在广州大道南遭遇过一次“讹诈未遂”的事件。当日张女士夫妇和
往常一样开车回家。在一个路口,红灯转绿灯,她正准备加速,一个站在花基上的
中年男子突然横插过来,并动作夸张地摔在地上,随后一手捂着右腿,一手指着张
女士的车嚷嚷着。张女士心中一慌,就想下车看个究竟,幸亏身边的丈夫冷静:
“我们肯定没有碰到过他!他可能是故意的!”。见没人下车,中年男子按捺不住了,
从地上爬起来猛敲张女士的车窗。等张女士开车离去后,该中年男子竟站直了身体,
一点事也没有,还从后面指着他们的车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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