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党产若移转 须返还价款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2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行政院今年7月修正核定“政党或其附随组织取得或使用国家资产之协商处理原则”,并于上月公布,该原则适用范围含“政党或其附随组织取得或使用之不动产、动产、有价证券、权利等国家资产”,而且,所有权已移转第三人者,仍须协调其返还价款,显示该原则已有“追溯条款”的意涵。

财政部官员说明,为了在“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完成立法前,先行处理国民党或其附随组织取得或使用的国家资产,行政院因此特别订定“党产协商处理原则”,处理范围包括政党向国家取得的不动产及动产,不过,目前国民党愿意纳入协商的党产相当少。

该处理原则明订,列入协商范围的不动产共有八大项,包括:一、政府核准转账拨用之国有特种房屋及基地;二、行政院代电核准转账让售接收之戏院;三、依前国防最高委员会核准中广作价转账之不动产;四、以政府机关编列预算购置之不动产;五、因占用关系而承租、承购之国有不动产;六、无偿使用之国有不动产;七、占用之国有不动产;八、其他经有关机关清查提报应协调处理之国有不动产。

另外,该处理原则也明订政党不当取得不动产的八项处理方式如下:

一、不动产所有权仍登记为政党或其附随组织所有者,协调其归还国库。但有设定他项权利者,应于归还前涂销登记,涂销有困难者,协调其按市价补偿国库;有被占用者,应先于归还国库前排除占用,排除有困难者,协调其按市价补偿国库。

二、不动产所有权已全部移转登记于第三人者,协调其返还处分价款,并加计利息。

三、不动产已全部或部分被征收者,协调其返还征收补偿费,并加计利息。

四、不动产已拆除改建或部分移转者,协调其按基地市价补偿国库。

五、不动产原有支付对价者,得加计利息,于补偿价款或处分价款内扣除。

六、依法租用之国有不动产,由管理机关重新协调租赁条件改订租约或以其他方式处理。

七、依约定无偿使用之国有不动产,由管理机关请求政党或其附随组织缴交使用补偿金,并将地上建物拆除或无偿移转所有权为国有;地上建物移转所有权为国有后,使用人符合出租规定者,房地得并同出租。

八、政党或其附随组织未取得国有不动产之使用权源者,由各机关请求政党或其附随组织协调依民法不当得利缴交使用补偿金,并将地上建物拆除,或无偿移转所有权为国有,或依规定出租。

▲TOP  中华民国93年10月21日星期四 新闻检索 相关新闻 ‧党产若移转 须返还价款 ‧水龙头金牌公车启动 导览不当党产 ‧政院将依物上请求权提诉讼 ‧台联妇女助选团 邀李安妮跨刀 ‧张荣恭一上任 就放炮 ‧选将设总部 靠实力不挑日 ‧送选民彩券 算贿选 ‧干“嘛”反军购 文宣多巧思 ‧真调释宪辩论 开放转播 ‧台湾清廉度 亚洲第四 ‧枪击案 高县议员出书解密 ‧国防部预算初审 17分钟完成 ‧汪传浦妻案 外交部遭纠正

重点新闻 || 政治新闻 || 财经新闻 || 社会新闻 || 国际新闻 || 体育新闻 || 影视焦点

3C生活馆 || 健康医疗 || 自由广场 || 社论 || 自由谈 || 铿锵集 || 生活艺文

Copyright(C)本网站全部图文系版权所有

非经本报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将全部或部分内容,转载于任何形式媒体

建议使用IE 4.0以上版本以800*600模式观看以达最佳浏览效果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