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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国国会二读通过修正案 盗版列为刑事罪

2004-11-16 19:44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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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康世人新加坡十六日专电)新加坡国会今天二读通过版权法修正案,将把盗版行为列为刑事追诉对象。不过,新加坡副总理兼律政部长贾古玛强调,追诉的对象不是家庭用户,而是大肆下载非法软体及获得商业利益者。

贾古玛指出,法庭将会衡量涉及盗版行为者下载软体的数量和价值,以及对版权拥有者的伤害程度进行衡量。

新加坡过去对于盗版行为采取的是民事诉讼,为加强打击盗版行为,律政部因此向国会提出修法,把盗版改为刑事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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