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试图遏制拖欠工资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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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江楠采访报导) 近几年来,中国的一些企业老板在中国新年前后,拒绝支付民工工资而引起的纠纷不时见诸国内外媒体,也有民工因为追讨不到血汗钱而自杀,或者杀死企业老板。为解决这一问题,中国国务院14号颁布“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规定,拖欠工资的老板要被处以双倍支付欠款额的罚款,也就是说,欠一元要赔两元。

就中国国务院出台的这一 “[监察条例”,中国贵阳的网络作家曾甯表示,他不怀疑总理温家宝要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诚意,但他认为,增加罚款恐怕难以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曾甯说:“你怎样来保障?怎样来实施对企业主的罚款?这种作为一种想法,或作为一种权宜之计的话,我想多少能给人一些好像政府希望解决问题的一种良好愿望,但实际上,这个问题通过这种方法不可能得到解决。”
前陕西电视台的记者马晓明也认为,这一应急性的条例恐怕不会有实际效果。他说:“这只不过是一种宣传,做做姿态而已。我们国家制定了那么多这样的规定、那样的条例,有多少能够执行?温家宝今年年初在为农民工追讨拖欠的工资方面,确实他个人是下了不少的力气,但是他一个人又能为多少人追讨呢?”

根据香港<<明报>>的报导,在中国建筑业打工的农民工人超过了三千万人,而这些农民工中,绝大多数都有被拖欠工资的经历。 <<明报>>援引中国建设部的统计数字说,目前中国各地累计拖欠的工程款达到了三千六百多亿元,已经完工的工程,拖欠工人工资达一千七百多亿元。

曾甯对 “监察条例” 的实际执行情况不表乐观,他说:“政府要有足够的行政能力来执行它出台的这种法规。法规有了,但是政府如果没有力量、没有行政能力来执法的话,问题还是得不到解决。目前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实际上和企业之间的关系非常微妙,因为政府的一些职能部门和企业之间有一种互相需求的利益关系。因此政府的法规即使有了,但是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未必会采取一些非常有效的措施,很得力的去执行这些法规。”

马晓明认为,要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中国政府应该允许农民工自己组织起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他说:“主要是靠劳工他们自己去维护自己的权利,他们没有一种维护自己的权利的组织,没有这样一个体系,单枪匹马去讨,结果都是很糟糕的。”

中国国务院的这一“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将于今年12月开始生效。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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